Re: [新聞] 張菲:被撿屍的人要不要負責? 「醉成那

作者: vinsmokesanj (vinsmokesanji)   2018-07-18 10:23:13
安安 不如這樣
夜店或是便利商店
在賣酒前要求對方簽同意書
例如
已知喝酒後風險
有同伴陪同與否
喝醉後是否有專人接送...
醉倒後發生之性器接觸皆同意
或不同意
諸如此類的選項讓買方作答
這樣越想越不對勁的情況會不會有所改善
反正有證據以後 要合意性交或是性侵
警方也方便蒐證
鄉民們推起來 拚個公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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