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不信機捷賺錢 鄭文燦:可看報表!

作者: ZZZZ0 (問號)   2018-07-17 01:43:28
※ 引述《DaneiLJ (鍵盤鄉民)》之銘言:
: 半夜看到這篇,差點吐血
: → ZZZZ0: @chinghsu 公司法173去看一下啦 36.228.126.228 07/17 00:21
: 敢問這位仁兄是法律系畢業?還是會計系?財政系畢業?
: 關於查閱權,股東當然有查閱權
: 請不要只是看到"股東會的章節"
: 就以為已經參透了公司法
: 公司法第210條第二項
: 前項章程及簿冊,"股東"及公司之債權人
: 得檢具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指定範圍,
: 隨時請求查閱或抄錄
: 其中簿冊,依前項規定,包含了"財務報表"
: 請不要"只"看了股東會的章節,就懶得看後面的董事會、會計章節
: 就算沒看
: google股東查閱權
: 有那麼難嗎?
: 這種文章還能被推爆
: 真是誇張
: 我是你老師,一定把你公司法死當
: 股東查閱權都不知道
: 今年的公司法修正爭議有在關注嗎?
還沒關注今年的修正喔,
不過你知道「得檢具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指定範圍」的意思嗎?
照adm123的意思表達是「股東隨時可以查」
這個跟「得檢具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指定範圍」有很大的不同喔,
我想你還是不懂啦,我簡單假設一下,你看合不合理啦:
我是鴻海的股東,有買一張啦,
所以我今天等等一大早就可以去鴻海總部要求查抄2018年7月16日的財務報表,
照你解讀法令的專業意見,
我這死當的隨時的財務報表當然包含到2018年1月1日到7月16日的損益表
跟2018年7月16日的資產負債表,
你覺得可能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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