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宗律師開庭被撞死 一審被告死刑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8-07-15 21:13:05
※ 引述《kiwidoit (;)》之銘言:
: 支持司法改革
: 淘汰不適任法官、法律人員
: 不然司法只是在保護有權有勢的人
: 殘害國家的正義與公平
: 修理完軍公教
: 下一個該輪到垃圾司法人員了
: 顆顆
→ nikewang: 因為廢死律師說啦 不是我去找案子 是案14.46.204.119 07/15 20:56
→ nikewang: 子來找我 若洪先生去委任黃大律師 看他 14.46.204.119 07/15 20:57
→ nikewang: 會不會接 14.46.204.119 07/15 20:57
還是八卦鄉民一人出1000元 只要有一百個鄉民就能湊滿十萬元
大家幫洪先生出律師費十萬元委任黃大律師 看看號稱人權律師的黃大律師他敢不敢接辯護~
法匠不是說黃律師很重視無罪推定 在三審判決之前被告都是無罪的 不能稱呼被告是犯人
還說華山分屍案陳柏謙可能是頂罪的 我們鄉民跟媒體都要做到無罪推定
所以黃律師很正義幫忙陳柏謙辯護 這是他的工作 我們法盲不懂 要幫黃律師拍拍手才對!
可知洪先生才一審宣判 還是無罪之身 還沒三審定讞 當推定為無罪
台南地院竟然在判決書誹謗洪先生 辱罵他泯滅人性罪大惡極 難謂無構成加重誹謗之罪嫌
搞不好洪先生是頂罪啊? 搞不好他是被刑求的 台南地院合議庭怎麼可以直接說他殺人呢?
又判決書公布在司法院網站上面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難謂無散布於眾之意圖
台南地院已然構成加重誹謗洪先生
又八卦版諸多法匠在八卦版辱罵洪先生 沒有做到無罪推定 知法犯法
八卦版駐版法匠難謂無具備加重誹謗之構成要件該當性 已犯加重誹謗罪~
欽此~法匠下跪接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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