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曾酒駕遭逮 政院新發言人谷辣斯:願終當

作者: LOCELOT (LIQUID OCELOT)   2018-07-14 19:53:07
每個人對酒精的容忍度不同
訂那個0.25也是有爭議,有的人真得千杯不醉
如果他能超標,又通過各項反應力的測驗
難道就真得就失去開車的能力嗎
你要把所有酒駕的人打成,蓄意殺人真得也不公平
0.25也只是一個無腦的標準讓警方比較好做事
大概就同一個辦公室
超過27度開冷氣,
但同樣27度有人覺得熱有人覺得冷
不過現行法令就這樣
大家就將就一下吧
※ 引述《fgf (今年不太冷)》之銘言:
: 哥,必須再說ㄧ次
: 其實要區分酒醉開車,還是酒後開車
: 兩者只差一字,但大大不同
: 酒醉開車,當然該死,因為像炸彈ㄧ樣危害其他用路人
: 但酒後開車,要是沒醉,有什麼問題呢?
: 你想成就像喝水後開車,喝茶後開車ㄧ樣阿
: 又不會危害到別人
: 洩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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