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胖男頭痛叫救護車 二個月16趟挨罰

作者: jo850346 (Jo)   2018-07-14 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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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男「頭痛」叫救護車 2個月16趟挨罰
建立時間:2018/07/14 13:00
嘉義市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今天上午接獲民眾報案,
指稱大雅路二段巷一處民宅需急病救護,隨即派遣第二大隊蘭潭分隊救護車前往救援。
蘭潭分隊到場有些傻眼,因為該名張姓男子,2個多月叫了16次救護車,都是小毛病,
再因頭痛呼叫救護車,且住家到醫院只有80公尺,有浪費資源之嫌,因此開罰一張800元的
「告知單」。
蘭潭消防分隊救護人員表示
,到達現場時,發現張姓男子(46歲),躺在一樓床上,家屬表示,張男早上約八點半,喊頭
痛。
救護人員評估患者生命徵象皆正常穩定,並非法定的緊急傷病患,且清查從今年共25趟,
近兩個月更是頻繁,佔了16趟,每次症狀都屬輕微,例如皮膚發炎,或感冒發燒等,非緊急
傷患,
而且目測張男約170公分,大概120公斤,每次至少要動用三名醫護人員,才抬得動張男。消
防隊認為,張男浪費救護資源,又讓出勤人員疲於奔命,
現場救護人員立即果斷開立「收費告知單」,隨後協助患者送往約80公尺的聖馬爾定醫院急
診。由於張男較一般人「壯碩」,考量雙人搬運可能有一定難度,所以每次都加派役男協同
救護,明顯影響分隊勤務運作。
蘭潭消防分隊開出「收費告知單」,張母和妹妹告訴消防隊員,他們從事資源回收,家裡沒
有錢。
消防分隊表示,告知單還需經由各分隊、指導醫師及救護科派員再次審核,並不是立即跟他
們收錢。
市府消防局呼籲,緊急救護件數逐年增加,希望緊急救護任務都用在真正需送醫急救者,請
共同珍惜救護資源,也請尊重救護專業,由救護人員評估、判斷後,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
近適當醫療機構。(徐彩媚/嘉義報導)
備註:
頭痛又不是腳痛,80公尺走路一下子就到了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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