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鶯歌虐童兇手判死 合議庭認為無期會輕縱

作者: Edifiel (尖頭麵)   2018-07-10 13:11:43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鶯歌虐童兇手判死 合議庭認為無期徒刑會輕縱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男子莊嘉億受入監服刑女友所託照顧女童,見女童不受管教,竟以徒手、毛巾和鐵棍
等物痛毆,打到腿骨都外露,將人活活虐死,今被新北地院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母莊劉禎梅也因共犯身分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
上訴。
新北地院指出,莊嘉億無視女童年僅4歲,身心發展均未成熟,仍自恃成年人體型力道優
勢,凌虐女童致幾乎體無完膚,其行為嚴重扭曲人類存在的基本價值,且隨意踐踏女童的
人性尊嚴。其審理時雖然坦承犯行,但案發後迄今均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或認錯,未見有
深切反省之意。
莊嘉億於審理、延押庭始終辯稱女童不吃飯才動手打人,正當化其凌虐犯行,未能徹底悔
悟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足見莊的教化顯非易事,已符合兩公約所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
罪」。
法院指出,如果莊嘉億不與社會永久隔離,日後重返社會,恐再度僅因細故或自身情緒管
理不佳而產生壓力,即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特別是弱小的幼童)生命權或其他侵害。如
果只處無期徒刑,顯然輕縱,非但不足以還無辜善良幼小的死者公道,亦不足以撫慰死者
家屬失親之痛。
另外,莊嘉億的母親莊劉禎梅多次阻絕外界對女童的援助管道,在檢察官偵查階段一度表
示「整件事我問心無愧」,不需要跟女童母親或女童道歉,審理時又辯稱「眼睛不好」、
「不清楚女童受傷狀況」,但法院未採信其說法,認為她鑄下大錯仍未徹底檢討,依其分
工、參與程度量處無期徒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44206?from=udn-related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