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只與伴侶做愛違反自然」 人妻性學家嗆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8-07-10 11:00:44
※ 引述《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之銘言:
: 其實政府可以發行"重婚證"
: 一張賣一千萬
: 想娶第二個老婆的,就花錢買
: 可以合法娶
: 要娶第三個,就要五千萬...
: 愈多的愈貴.
: 政府可以增加收入
: 大家各取所需.
其實應該開放一個介於結婚和單身之間的法律地位才是。
(ex. 同居。法國好像有類似的)
然後不要限制人數。
因為人類還是群體動物啊,也許會有一群男女會想一起取暖,
但是不想被綁定,卻又有些婚姻才有的法律地位需求。
現行法律上配偶可以幫你決定你的一些下場,
遇到彼此相處不好,又因為某些因素沒辦法離婚或是來不及離婚,想想也很可怕...
如果有介於配偶與單身之間的法律定位 (類似準家人?),
也許對長壽化的人類社會更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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