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民政府林志昇等6人起訴,最大政治經濟組織犯罪栽了!

作者: Gold740716 (項為之強)   2018-07-09 11:55:18
最大政治經濟組織犯罪栽了!台灣民政府林志昇等6人起訴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82358
自由時報 社會新聞
2018-07-09 10:4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今年5月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
及67歲秘書長林志昇、51歲妻子林梓安夫婦等人的居所,在兩人住處衣櫃搜出高達1.3億元
的現鈔,檢方近2個月的調查後全案偵結,今依違反組織犯罪防罪條例、詐欺、洗錢防治法
等罪嫌起訴林志昇夫妻檔等6人。
除了林志昇夫妻檔,另4人被起訴者為79歲中央會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游象敬、54歲財務
大臣葉碧蓮、78歲民政府中央國務院內閣總理大臣蔡財源、67歲財務大臣許義明。
檢方指出,全案經傳訊126名證人並比對查扣的帳冊、檔案及外部金流,認為6人以「台灣
民政府」名義涉嫌詐欺洗錢,涉及「組織犯罪條例」主持、操縱、指揮、參與犯罪組織、
「刑法」普通詐欺、加重詐欺以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並將在押的林志昇夫妻檔
、游象敬移審桃園地院;另,林志昇等人涉及的國家安全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發展組織
」罪的部分,檢方經調查林志昇夫妻檔等人所使用的詐術內容、取款名義、所得,都未用
於外國政府、機構發展組織或蒐集情報,與構成要件不符,被搜出的空氣長、短槍經鑑定
均無殺傷力,亦未構成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
檢方指出,林志昇等人涉嫌虛構「美國軍政府」將會接管台灣,授權台灣民政府核發台灣
政府身分證、車牌及行照、旅行證,藉此吸引成員掏錢買「證」,並開放成員集資購買印
製旅行證的機器收取印製紅利。
另,林志昇等人又稱美國接管後需聘用至少400位政務官,成員須經課程認證、取得證書後
才有資格,向有意當官的成員大收上課費用,而台灣民政府也向美國法院提出接管台灣的
訴訟案,藉此向成員募款贊助,號稱每贊助1元台幣,日後成為美國的一州後,可領回與1
美元等值的『正台幣』,投報率高達30倍,堪稱台灣最大「政治話術的經濟犯罪」。
相關關鍵字:
台灣民政府,政治話術,林志昇,林梓安,組織犯罪防罪條例,經濟犯罪
備註:
終於處理了,果然很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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