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伴侶盟:教科書應刪除真愛、忠貞、專一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8-07-08 00:14:20
【釋字第748號解釋】
全文:
https://bit.ly/2udD8Cj
解釋文:
https://i.imgur.com/pRZqvK8.jpg
理由書第18段:
https://i.imgur.com/fJ3x3mN.jpg
1. 不管是修改民法或制定特別法,都是立法形成
之範圍,重點在保障同志結婚的權利。
2. 但是這裡我看不懂:
(1) 第17段舉立法形式的例子,說了「於民法
親屬編另立專章」,那表示大法官可能有
考慮到收養權利的問題。
(2) 但第18段又說「本案僅就婚姻章規定……
作成解釋,不及於其他」。
不及於其他,是什麼意思?不及於婚姻章
以外的章節嗎?
(3) 這樣的話,同婚沒有收養小孩的權利,算不算
違反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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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一案的收養】
表解:
http://bit.ly/2tDbXkM
https://i.imgur.com/QT1FZAX.jpg
(可以收養)
伴侶盟婚姻平權草案全文:
https://bit.ly/2ubVWlh
網站上寫的進度:
立法院於2016年底將兩版本送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後
尚無進度,仍在等待行政院版本。
我不知道這裡的「兩版本」與「伴侶盟婚姻平權草案」
的差別在哪裡?有人能夠解惑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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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口口聲聲說應該讓同婚與傳統婚姻的當事人享有
一樣的權利與義務,到最後才發現自己果然是沒有
很友善。
沒有辦法做到他們要的友善。
不過,這已經是個人價值觀的極限了啊。
我是真的覺得拉拉可以收養小孩沒有關係,但是我
無法想像甲甲收養小孩的樣子。
覺得很恐怖。
健保卡註記HIV+,我認為不算歧視,是合理之區別對待。
可是讓人可以結婚卻不給人家收養小孩的權利,這怎麼看
都像歧視啊。
唉。很掙扎。公投前兩案到底要怎麼蓋,我竟然開始
猶豫起來了。之前還很大聲地說要蓋「不同意」……
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甲甲可以當養父母啊。
有沒有哪個政治人物的提案,是同婚可以修改民法第四編
(親屬)第二章(婚姻)但沒有動到第三章(父母子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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