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三通姦無罪 民事說錯一句話判賠60萬

作者: silentknight (清純男)   2018-07-04 22:46:39
小三通姦無罪 民事說錯一句話判賠60萬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704/1385119/
一名鄭姓台商2012年在北京外遇中國籍金姓女瑜珈老師並同居生子,事後金女帶私生子
來台定居,2014年鄭妻調閱戶籍謄本意外發現多個兒子,才驚覺老公偷腥怒提告。刑事
部分高院認為鄭妻無法證明金女早知鄭男已婚,日前判金女無罪定讞,但鄭妻另對金女
求償1600萬元案新北地院先前開庭時,金女自爆:「目前還在交往。」事後雖改口已無
往來,但法官不採信,今判金女須賠鄭妻60萬元。
被告金女(39歲)原在中國北京教瑜珈,2011年4月參加友人聚會,認識已婚的鄭姓台
商(47歲),3個月後兩人成為男女朋友,2012年2月發生性行為,年底生下一名私生子
。2014年7月鄭妻到板橋戶政事務所調閱戶籍謄本,驚見丈夫偷偷認領小孩,怒告金女
通姦並求償1600萬元。
鄭男、金女被起訴後,鄭男認罪被依相姦罪判刑3月確定,金女則辯稱當時不知鄭男已
婚,直到2012年10月才知。但法官基於鄭妻妹妹作證稱,2011年8月她曾去北京找姊夫
,開門的金女說:「我老公不在。」她愣了一下,當場反駁:「怎麼會是妳老公,他
是我姊夫。」金女臉一沉,隨即把門關上,法官因此認定金女早知鄭男結婚仍通姦生
子,判處金女3月,可9萬元易科罰金。
但金女上訴後,高院發現鄭妻胞妹證稱2011年準備在北京開公司,才去找姊夫,卻查無
密集前往北京的入出境記錄,且鄭男若包二奶,豈會讓妻妹前往?鄭妻胞妹得知姊夫通
姦,為何未立即告訴姊姊?加上鄭男在中國換發兩岸通行證時,婚姻狀況填寫未婚,因
此認定金女確實可能遭鄭男隱瞞而不知他已婚,最後改判金女無罪定讞。
不過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先前開庭時,法官曾問金女:「2011年7月開始交往到何
時?」金女供稱:「目前還在交往。」事後雖提訴狀改稱由於兒子跟鄭男同住,才會前
往探視,和鄭男已無聯繫、交往,但法官不採信,認定她持續破壞鄭妻家庭,因此判賠
60萬元。(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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