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這邊說的辦法是指教育部頒定的
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其中的校舍建築面積之列計方式
實有校舍建築面積:依本部核定校區(含分部)之建築,屬自有產權且已取得使用執照,
並提供正式學籍學生活動、教學、研究使用之面積計算;專供推廣教育使用及對外營業之
建築不得計列,但符合下列條件之建築,得予列計:
(一)中華民國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建築法修正公布前已建築完成而未領有使用執照之
校舍建築,其產權登記為學校所有者,得合併採計。但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後,前開建築
未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使用執照,或未備具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書及消防安全設
備檢修申報合格證明文件者,不得合併採計。
(二)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四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其納
入計算之面積不得超過該校校舍建築面積之百分之十。
(三)學校附設醫院、實習會館、旅館及實習林場等附屬作業組織之校舍建築中,屬確實
提供教學、研究使用之部分。
納入校舍面積又不是教育設施
都發局的認定真的很有意思
坐等打行政官司..
※ 引述《shigenogoro (我只投直球)》之銘言:
: 自由電子報
: 大群館違規使用 文大遺憾:北市府前後矛盾
: 2018-07-03 11:04
: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文化大學「大群館」因侯友宜參選新北市長,被民進黨踢爆違規使用,今天台北市都發局正式公告,認定其已違規,對此,文化大學聲明遺憾,指出該館租賃合約至少4年且經法院公證,合乎政府規定,對北市府前後矛盾說法深感遺憾。
: 文大指出,針對大群館,北市都發局曾同意校方做公安申報,如今卻未依教育部辦法,採認為教育設施,又認定違規,對其前後矛盾深感遺憾。
: 文大表示,依教育部辦法,校外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4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即可視為校舍,屬教育設施,認為大群館承租完全合乎教部規定。
: 文大質疑,北市都發局呼籲文大及大群館所有人盡速改善,但卻未具體指導如何改善,不知2個月內能否完成,也不知改善後是否能合法,認為北市府公文仍有模糊地帶,將再次請示要求明示。
: 文大強調,將以維護學生住宿權為最高處理原則,請家長、學生安心,更呼籲相關單位慎重考量400多名學生住宿問題,妥切處理。
: 文大聲明全文:
: 一、 對於都發局未依教育部之相關辦法認定大群館為教育設施,且相關決定亦與當初同意文大作公安申報、從未認定大群館違規之前例前後矛盾,文大深感遺憾。
: 依照教育部之相關辦法: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四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即可視為該校校舍,屬於教育設施。大群館之承租完全合乎教育部之規定。
: 二、 都發局呼籲使用人(文大)及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卻並未作具體之行政指導指示如何改善,及未說明是否兩個月內即可完成改善,以及改善後是否即屬合法?對此函文模糊之地帶,文大將再發文都發局,請都發局明示。
: 三、 無論大群館將來能否繼續作為文大之宿舍,文大將以維護學生住宿權益為最高處理原則,請文大學生及家長安心,並呼籲相關單位能慎重考量四百餘名學生之住宿問題、妥切處理。
: https://goo.gl/VD1j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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