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都發局認定 文大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

作者: YCL13 (靜默)   2018-07-03 11:18:53
※ 引述《arumi416 (maki)》之銘言:
: 都發局認定 文大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
: NowNews
: https://i.imgur.com/YRINPjm.jpg
: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身陷文化大學宿舍爭議的風暴!都發局 3 日表示,文化
: 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資料照片/陳志仁攝)
: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捲入文大宿舍大群館爭議案,台北市都發局 6 月 20 日發
: 文給文大,限期 10 天內針對大群館使用情形陳述意見,文大日前已回函稱大群館是學生
: 宿舍、也是教育設施,都發局今( 3 )日表示,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
: 用,都發局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
: 針對近來眾所關心的文化大學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除於 107 年 6 月 25 日
: 下午 4 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本市士林區凱旋路 11 號)現場勘查,再依照文化大學 107
: 年 6 月 29 日陳述意見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使用
: 。
: 都發局表示,大群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
: 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
: 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 依照市府 97 年 12 月 11 日公告實施之「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
: 宅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係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
: 第二種住宅區」,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 7 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
: 」不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
: 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 都發局除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基於作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發局樂意
: 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703/2782107?from=homesli
: 所以說侯的那個記者會是開來幹嘛的??
大致看了說明,真得說北市府承辦人員這一刀劃得很漂亮,足為公務
人員的表率和凱模呀!
總之,此建築可以當出租套房使用,但不可以當成學校的宿舍,所以
侯家和文化的合約係屬違法,理應失效。
同時,附近的其他私人出租套房什麼的都沒有問題,甚至是最早發出
的建照也應該算沒有問題。更別說全國其他地方的事情也都不用比照此案
來處理。
私以為侯的最佳處理方式是說依北市府認定目前使用係屬違法,故主
張與文大的合約失效,此大樓回復為自行管理而非文大管理。而為避免造
成學生的不便,故原向文大承租的學生至多將可以免費住一學期,只需付
使用的水電費,在其找到合法的住處搬走後將房間交還即可。
唯一缺點是可能會被說是買票。
作者: Sousake (specialist URUZ 7)   2018-07-03 11:19:00
被柯痞放生 幫侯探長QQ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8-07-03 11:20:00
那你怎不去蓋一棟免費租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7-03 11:21:00
侯只要改成自己跟學生原價簽約就解套還有名聲可賺~
作者: kaj1983   2018-07-03 11:22:00
結果是個窮鬼想住免錢的啊候目前只要一直跳針,柯p只要一直再想想,拖到年底就沒事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7-03 11:23:00
整棟當出租套房就閃過宿舍了
作者: kaj1983   2018-07-03 11:24:00
如果柯p要處理,就要全面清查北市有多少類似案件不然日後會留下話柄說當年怎麼只辦候不辦其他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8-07-03 11:25:00
這個問題不是有人檢舉才處理的嗎
作者: f124 (....)   2018-07-03 11:29:00
靠覺醒正義上來的 你不全辦人家打你雙標你就飽了 顆顆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8-07-03 11:32:00
繞過去就好了,單間簽約就可以了另外跟文大簽管理約,也可以不用自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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