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權促會:不主動告知有愛滋 是為了醫生權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7-01 11:03:56
※ 引述《Aruka0924 (Aruka)》之銘言:
: 很多愛滋患者不想主動告知醫師,自己有愛滋,其實目的是為了醫生好,兼顧醫病雙方權益
: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578072912314&id=318239682313
: 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條規定,感染者就醫時有向
: 醫事人員告知染病義務,但若感染者處於緊急情況或處於有非醫事人員如親友在場且可聽聞
: 的開放空間時,感染者可以保持緘默,目的是兼顧醫病雙方權益及感染者隱私。
: 若感染者本身不想讓親友知道病情,卻沒有任何積極將親友從現場支開的作為,以便主動告
: 知醫護人員。針對感染者這樣的消極不作為是否也應開罰?
這邏輯真是好笑
這才更應該鼓勵健保註記
醫患雙方可以避免詢問的尷尬
可以適當的告知醫生 看到註記時問診技巧
結果現在的情況是 我問你不說
這樣也別看病了 直接改算命比較快
:
: 羅一鈞表示,在醫院裡,醫病關係並非全然平等,主要還是由醫護人員擁有較高的掌控權,
: 無法期望由感染者自己「淨空」診間,或控制診間是否會有他人進出。
: ◆終止歧視 只缺你的一小步◆
: ◆看見服務 一起讓侵權止步◆
: 【支持權促】http://praatw.org/donate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8-07-01 11:04:00
不能問也不能註記 屁精真他媽好笑 當醫生會通靈
作者: KingJames56 (廢文皇帝)   2018-07-01 11:04:00
就是吃定你醫生了啦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8-07-01 11:05:00
無法相信他們會自律
作者: ljh2217 (最討厭待門)   2018-07-01 11:07:00
推 應該要雙方都釋出善意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8-07-01 11:07:00
推健保卡註記。
作者: bigcho (bigo)   2018-07-01 11:08:00
醫生自己要好好保護自己 每個病患都當+OK看就好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8-07-01 11:08:00
真的。不能問也不能註記,很會製造別人的麻煩。自己常常在通腸,就要求別人要會通靈。真是的。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8-07-01 11:14:00
樓上XD
作者: lats (累死)   2018-07-01 11:31:00
醫師如果不知情被感染,又不知情的傳給下一個病人做出粗糙政策的官員一律切腹自殺
作者: atoiytoiy456 (whatevername)   2018-07-01 11:37:00
噁心,會自律?那怎麼不把殺人偷盜等罪給去掉,根據他們的邏輯反正社會大眾會自律啊?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8-07-01 11:40:00
小感冒怕別人知道,噁心的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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