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耀東方管委會的瑞陽保全圍毆住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7-01 03:40:18
※ 引述《HNTS (人性)》之銘言:
: 第一段:https://youtu.be/IgK7W3DOLiY
: 第二段:https://youtu.be/MqdSxN-yzSY
: 隔天 6/8 房東、管委會委員、社區主任跟其他人過來說有約環保局要過來看
: 我們等了一小時還沒到,於是一群人就進來我們家裡講
: https://youtu.be/ma5DFEAF1tU
一開始我也百思不得其解,如果只是在家裡正常點薰香
味道要怎麼穿過兩道鐵門以及中間的電梯廳
結果看到這段才知道你文章刻意隱瞞了關鍵之處
https://youtu.be/ma5DFEAF1tU?t=785
簡單來說,目前大多數大樓廁所的通風管道都是共通的
鄉民可以google一下有很多共通管道造成氣味流通的案例
會有鄉民說大便也有臭味,但短時間且量少的時候容易沖淡影響一般不大
如果是長時間製造的臭味則容易傳出,特別是煙味之類的,可以自行google
所以我覺得這段真的是莫名其妙
1.點薰香的目的是驅蚊,結果你在廁所點?
怕薰到牆壁是理由嗎?你是要大便的時候防蚊子嗎?
2.同樣google一下就知道在廁所吸菸傳到別人家不是新聞了
你明知你在廁所點薰香的味道會傳到別人家而且已經受不了了
然後只會在那邊跳針叫環保局來測?
環保局是按空氣汙染的標準去測,你這種薰香透過聯通管傳過去
就算沒到空污的標準長時間聞也會讓人受不了
今天你沒被開罰完完全全只是因為你燒的是薰香不是菸
3.你明知你在廁所燒薰香會傳到對面造成鄰居困擾,也抗議多次了
換個地方擺薰香、或是換別的驅蚊方式像電蚊香之類的都能解決問題
但你就是故意燒好燒滿,燒到對面崩潰,一吵就挑釁個沒完
https://youtu.be/ma5DFEAF1tU?t=924
看一下這段,影片中先生也是好好跟你說像煙味也是一有就很明顯
你也知道菸害防制法在這種通過管道也是要罰款的
然後馬上跳到你燒薰香沒有到菸害防制法?
這段完完全全證明了你就是蓄意要燒薰香去薰別人
的確對方被你激怒動了手,有了「動手就是錯」的大義
但你這種行為也絕對是惡鄰的代表作之一
: : 第二段影片: https://youtu.be/IG4iHWYnC3w
: : 38 秒林宗豫開始毆打我到兩分
: : 3分10秒瑞陽勤務課長林信旗加入圍毆我
: : 前因後果跟其他影片我慢慢再補上,如果等下回去我還活著的話...
等下回去你還活著?
最希望他們動手的人不就是你嗎?
作者: scrotum5566 (小囊)   2017-07-01 03:40:00
約克羊3P玩三明治站中間前後同時爽內射
作者: ziso (ziso)   2018-07-01 03:43:00
.
作者: seymour72325 (其‧名‧為‧殺)   2018-07-01 03:44:00
我覺得這個住戶糾紛很可能會上新聞,這篇感覺還原了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8-07-01 03:45:00
你好像抓到重點了
作者: seymour72325 (其‧名‧為‧殺)   2018-07-01 03:45:00
案發動機的樣子?...先來插隊XDD
作者: RONIN (黑皮扭一耳)   2018-07-01 03:45:00
就算廁所連通也是上下 不會是左右戶...
作者: Azabulu (Aza)   2018-07-01 03:45:00
推一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7-01 03:48:00
那要看他們的格局,兩邊是不是鏡像對稱連通管接同一個最根本的就是如果對面聞不到又怎麼會來找他
作者: cpg811106 (XIN)   2018-07-01 03:53:00
刁民想法:沒犯法就沒事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8-07-01 03:53:00
因為對面住的主委、人家可是主委怎容你這樣搞、不過這篇已經講到重點了、照3餐燒、蓄意挑釁、因為有被霸凌過、所以只能這樣報復
作者: ziso (ziso)   2018-07-01 03:55:00
結果變原PO在霸菱別人XD?
作者: RONIN (黑皮扭一耳)   2018-07-01 03:55:00
開門後右手邊安全門左手邊電梯間是要怎麼共用廁所連通道..不要為反而反 沒有是非好嗎?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8-07-01 03:57:00
當對方明知你在錄影還動手打你,案情通常不單純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8-07-01 04:01:00
事實上、原PO還是刻意在迴避一些鄉民的問題換別的方式就妥協了、原PO無法忍耐阿 因為他有過陰影
作者: RONIN (黑皮扭一耳)   2018-07-01 04:06:00
明明別戶大家會勘就覺得還好...今天就是惹到對面尊貴的主委老人家而已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8-07-01 04:08:00
主委那邊積怨已久、原PO也積怨已久所以燒到底、結案
作者: RONIN (黑皮扭一耳)   2018-07-01 04:09:00
這邊還要檢討受害人....也是大開眼界前七分鐘每個說還好的 你都忽略 阿就一個說受不了就很嚴重而且那時後香是直接在腳下燒耶 大哥 情況有一樣嗎?就看不過去這種為反而反沒有是非的文章
作者: mida150 (老米)   2018-07-01 04:16:00
你是主委你會找覺得沒怎樣的住戶陪你會勘?你是被拉去的住戶你不會識相地幫腔?坦白說薰香的問題大家在這邊鍵盤,誰都沒辦法得到標準答案。但目前掌握到的實施很清楚,主委放話要搞人,然後保全就連兩天動手,結果有的鄉民在
作者: RONIN (黑皮扭一耳)   2018-07-01 04:17:00
那可以找正常管道阿 法律途徑阿 可以堵人 打人 推人 放氣不給領包裹 讓人心生恐懼?
作者: mida150 (老米)   2018-07-01 04:17:00
這邊公審被動手的人?頗呵。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8-07-01 04:17:00
樓上你認真了、每個人觀點不同、我也合理懷疑原Po為燒而燒、但為什麼要為燒而燒這叫要問他本人囉
作者: cka   2018-07-01 04:18:00
你抓到重點了
作者: RONIN (黑皮扭一耳)   2018-07-01 04:19:00
推 m大 這樣公審受害者叫是非? 頗呵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8-07-01 04:19:00
小蝦米對大鯨魚、唯有因為不犯法所以我只能這樣繼續激怒他們看他們能拿我怎樣、目的達成了GET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7-01 04:20:00
為什麼t大從昨晚開始一直都是噓啊
作者: mida150 (老米)   2018-07-01 04:20:00
東京大 ,「為燒而燒」是你自己認定的喔,有誰能證明原po是為燒而燒?但偷渡概念這招你很厲害,我如果是你同事完全不敢得罪你。R兄,這才是八卦本色,我們老江湖早該懂得。是原po太天真。反正受害者有蒐證就是該死挑釁,應該被打到住院才夠資格擔得起受害者的形象。
作者: RONIN (黑皮扭一耳)   2018-07-01 04:26:00
那我錯怪S大了 幫推一個回來! 真是太公道了竟然只有推倒
作者: mida150 (老米)   2018-07-01 04:28:00
那個影片能證明什麼?我沒S大那麼厲害,氣味這種東西能靠影片證明,更別提主委烙狠話和施壓保全動手,就代表這個人的公正性是要打問號的。沒錯,我確實這裡的言論沒那麼中立,那是因為少數鄉民的立場已經偏差到放著明確的毆人事實不管,反而一頭熱地討論難以討論的氣味,然後檢討被害人的責任。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8-07-01 04:32:00
檢討的應該是什麼原因為何可以讓原PO照3餐燒了好幾個月從4月到現在沒完沒了、所以今天終於被動手了、你家裡要幹麻當然你家的事、但人家不會無緣無故只找你這人麻煩吧?所以才一直說事出必有因、什麼原因能讓原PO一直燒、什麼原因能讓保全今天直接打你也不怕了
作者: mida150 (老米)   2018-07-01 04:36:00
「薰死人沒關係」這六個字我從來沒說過。一直以來小弟都盡可能就事論事,但您一直安我帽子「裝中立」,如今又冠上我沒說過的話,我想我們沒話好說也好。東京大我想活在石器應該滿適合的,只要事出必有因,什麼手段作為都沒關係了,比例原則、法律條文都可以無視了對吧?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8-07-01 04:40:00
先動手本來就是不對的、原PO再怎樣也已經贏了只是這風波肯定不會那麼快結束、原PO今天之後應該還是繼續在廁所燒因為要驅蚊我都叫他準備多賺一筆年終快搬家換地方燒了還會覺得打人是對的都是原PO的問題?777777777777
作者: mida150 (老米)   2018-07-01 04:49:00
哈哈,看到說人「二分腦」這種崩潰才用的字眼,果然是鄉民啊~謝謝您同意「打人不對」這點。小弟到目前為止沒說原po薰香是對的。我跟大家一樣存疑,所以也想讓子彈再飛一會兒。只是大家都在一面倒指責原po,我才不識相地提出與大家不一樣的可能,難怪被您認為小弟裝中立。我只是想說,今天原po呈現出來的證據有多少是可肯定的,我們就討論到哪裡。其他,我們的臆測,但不用替他們下結論噓原po。就只是這樣的想法,就被您認為是挺原po裝中立,二分腦的是誰呢?
作者: a28200266 (陣雨)   2018-07-01 04:50:00
到底怎麼從片段就推斷出惡意挑釁或薰死人沒差阿?看兩位一搭一唱我還以為是住在同棟或說相聲講白了我們推斷都是從片面資訊 請你告訴我你怎麼得出惡意挑釁與故意薰人的?是阿 你也覺得廁所能不能薰到同層的人要看大樓的設計結果在不知道設計就先下結論?
作者: mida150 (老米)   2018-07-01 04:58:00
a大算了,看他回小弟的文字,沒想打算認真討論,講不出來說不跟你說了。是說網路生態就是這樣,他好不容易覺得自己找到原因了,怎麼能夠接受其他人的質疑?建議S大如果很有把握,可以聯繫那名主委,找時間再找環保局讓原po一刀斃命。我這回是在幫您喔~應該不算假中立二分法了吧。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8-07-01 05:26:00
原PO真慘 在太陽快出來前被纏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7-01 05:27:00
我覺得台灣比較慘,很多以前人民該有的素質,現在真的是越來越低落,公德心三個字不知何時會變歷史
作者: nambala (nambala)   2018-07-01 05:32:00
自己po上來給大家評斷的被公審很奇怪嗎?驅蚊百百種方法偏愛一種會造成別人困擾的再來喊主委迫害 都出社會了還以為活在二次元逆 北懶真的一堆
作者: fgkor123 (n(N))   2018-07-01 07:25:00
就活該阿。這麼積掰被搞不是不意外,求仁得仁
作者: aaagang (我...)   2018-07-01 07:40:00
如果是在廁所點,那就是想惡搞別人了,共同管線
作者: shimatsu1130   2018-07-01 07:42:00
中肯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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