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威中臉書:大群館一戶租一人很蠢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6-29 02:18:21
這個方案就叫做和稀泥,只是現在下不了台了只好拿來講
首先,如果找這個方案,租金的差異就不是幾百萬的問題了
因為住宿的人數已經變成原本的1/4,如果照這個方案去減少600萬租金
留在大群館學生的負擔也必須提高數倍,合理的情況一定會走向解約
打違法我很贊成,侯友宜太太的這棟房子如果違法,就是走法律途徑
提出這種自以為合理的方案根本毫無意義,議員的做法合法合理,但是不合人情
被人記恨就請自己承擔
另外一戶可沒說只有一個人,實際上一間租給一戶或是多個學生
與一個單元內的居住人數其實不一定相關,所以我認為這個方案的基礎就不正確
另外,文大雖是二房東,但是性質與坊間二房東有極大差異
文大是學校,有提供學生宿舍照顧學生的義務,侯妻卻沒有
侯妻開價自然也沒有特別優惠的義務,文大自付部分來壓低學生宿費
也不過是一個行政的手法而已,不該拿來胡亂對比
※ 引述《fantasyciel (繽紛天空)》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 王威中被蘋果八爪魚小編抓出來鞭,他自己去底下留言,然後又貼自己臉書,解釋他
為什
: 麼提一戶住一人的解套方案。
: 是白痴方案還是合理方案,就看大家怎麼想了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405865499594780/posts/953765068138151/
: FB內容:
: #蘋果小編點名我所以我提出回應
: #文長請包涵
: #願意討論的網友歡迎提出討論
: #我更歡迎侯友宜和文化大學來討論
: 土管條例對於住宅的定義,白話說是一戶只能住一家庭,一位學生當然也符合一家庭
的規
: 定,不會是兩家庭。
: 土管條例沒有規範屋主要租要賣、要自住要借人住,那些不是土管條例管的事情。
: 土管條例也沒有管你要租給什麼職業的人,所以租給學生當然可以,但你一戶租一位
就符
: 合住宅使用,一戶「分租」多位就屬於宿舍使用。
: 這也是又昱公司102年故意問都發局的問題的竅門所在:「我可以租給學生嗎?」都
發局
: 回覆:「租給什麼身分的人不是我的管轄事項」,「但是使用必須符合第二組:多戶
住宅
: 的規定」。然後現在侯家就用這公文混淆視聽說「都發局102年說我可以做學生宿舍
。」
: 在住二特的使用分區裡,可以做住宅,不能做宿舍。
: 所以我說也許一個解決方案是回到一戶租一個學生,在都發局認定下就是符合住宅的
使用
: 樣態,就合法了。至於那棟建物名稱是不是叫「大群館宿舍」,那從頭到尾都不是問
題。
: 大群館自此會比現在少收300位學生,當然是個大問題,所以我建議侯友宜有誠意解
決問
: 題的話,不是解約,而是調降租金,因為現在實在太貴了。
: 到底怎麼說太貴?至少他跟二房東收的總價是高於二房東跟學生收的總價,高了600
萬。
: 天底下是真的沒聽過二房東收的錢比繳給大房東的錢還少的。而且,退萬步言,有許
多住
: 大群館的學生認為現在學校收的住宿費價錢合理,這我知道,那如果用侯友宜開的價
錢去
: 跟學生收住宿費,學生一學期是要從18200元漲到24250耶,這樣學生也覺得價錢合理
嗎?
: 如果覺得太貴,那侯友宜現在就是收的太貴,而且往後一年還比一年更貴。
: 侯友宜調降租金到合理的程度,讓文大每年省下本來要倒貼出去的幾百萬,也許可以
用這
: 筆經費來補貼以後住不了大群館的300位學生,這個方案也許不是最好,但總是一個
方案
: 。
: 有人揪出違法,連帶造成許多學生不便,這當然不是檢舉違法的人的本意,但是難道
是怪
: 這個檢舉人,而不是怪當初違法使用,弄到現在問題尾大不掉的房東們嗎?這也太奇
怪了
: 。
: 今天換作是有人檢舉頂樓加蓋、違法隔一堆套房的那種違建,造成裡面弱勢住戶要另
覓住
: 所,當然政府要幫忙想想辦法照顧,但你說因此就該在開頭對違建視而不見嗎?當發
生中
: 和違建大火、三重違建大火那種憾事的時候,社會又會原諒政府嗎?
: 有人說違建跟大群館違反土管使用,是兩回事,怎麼能類比?我認為在公安方面幾乎
是同
: 一回事。平安時當然沒問題,但萬一真的有什麼災害發生,本來不允許高密度使用做
宿舍
: 的這棟大群館,裡面那麼多學生,誰敢說確保安全無虞?到時候社會大眾對於默許房
東違
: 法的政府,是寬宥,還是譴責?
: 以上是我對大群館違法使用一案的完整看法以及態度。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0207623.A.F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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