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最高法院裁定 政府非工會會員無須繳會費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6-29 01:25:10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最高法院裁定 政府非工會會員無須繳會費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8/06/29 00:47
在最高法院外等候判決結果的群眾。美聯社
https://i.imgur.com/1kP56vj.jpg
原告詹尼斯(Mark Janus)為美國伊利諾州政府僱員,
因不認同工會政治理念而未加入工會。
他不滿每月被強制徵收公務員工會會費,
向法院控告業內最大工會「各級政府員工聯盟(AFSCME)」。
最高法院在 1977 年裁定,工會可以向非工會公務員徵收費用,
以彌補如合約談判等集體的成本,這種收費屬
「公平份額費用(fair share fees)」,
但這筆經費不能用於政治宣傳。
詹尼斯指,每月向AFSCME繳交45美元(約台幣1376元),
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他的權利,
且公務員要與政府談合約,這本身就是一種讓員工必須擁戴政府的手段。
AFSCME反駁的理由是,由於工會必須同時代表非工會公務員,
向他們收費可防止這類公務員「搭順風車」,免費享受工會為會員爭取到的福利。
法院接納詹尼斯的論述,指
「強制個人支持他們反感的觀點,違反基本憲法命令,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事情都會受到譴責」,
又指
「許多私人組織發聲,要求政府行動,結果亦惠及非工會員工,
那麼是否所有「受惠人士」,都必須強制資助這些組織?」
工會和勞工權益人士,一致譴責法庭裁決。
曾代表工會和僱主的律師諾華克(Laruen Novak)認為,
這項裁決對政府僱員工會未來的存亡,無疑有深遠影響,
許多工會或許會因無法收取公平份額費用而關閉。
(北美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29/1381783/
5.備註: 反觀台灣一堆長輩不知道工會是三小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8-06-29 01:26:00
台灣的工會沒一個敢罷工的
作者: Powerplayer (酷拉皮卡丘)   2018-06-29 01:27:00
台灣的工會只剩下繳勞健保的功用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8-06-29 01:28:00
那是公會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8-06-29 01:29:00
台灣那個是公會 不是工會 差很多 一個小老闆集合體一個剛勸說成立馬上被打壓開除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6-29 02:22:00
省略主詞 誰知道哪裡的法院
作者: c8162981 (milk tea!!)   2018-06-29 03:47:00
原來昨天收到的信在說這個,要變相漲薪水惹,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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