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
我從小到大循規蹈矩
唸書 做家事 打工 無限巡迴
畢業以後擔心沒有工作失業連累父母
到處求職 找到工作後認份做事 好幾年
下場就是繳稅一毛不少 身心俱疲 累積一點
勉強台北郊區租屋過日
結果有人退學搞活動搞藝術運動
找些男男女女申請草原
就可以免費住在台北黃金地段搭棚住屋
外加免費的交友聯誼毒品酒精男歡女愛
國家再倒貼補助 45 萬
如果嬉皮活動結束 有人得了小感冒
就繼續爽爽吃用健保
半毛錢都不用納稅貼給政府
好手好腳 享盡生活 縱情聲色娛樂
享盡政府資源 卻對整個台灣社會人類毫無建樹 沒有任何貢獻
不要告訴我那些照片是藝術 幹你老師
請問我們這些安分工作的勞工 終其一生是在幹甚麼?
爽也沒爽到 付出又最多
花我稅金養這些人
請問這是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