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帶走16歲國中少女22天 22歲工人稱沒嘗禁

作者: caeasonfb (eason)   2018-06-23 11:10:13
輿論都說女的被男的略誘,
為什麼不說是男的被女的洗腦利用呢?
人的心智成熟度原本就與年齡不成正比,職業也不代表貴賤。
難道因為只是「男性」+「工人」就該背上原罪?
「女性」+「學生」+「家人眼淚」就一定無辜?
很奇怪捏
※ 引述《Operon (歐普龍)》之銘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22/1378236
: 蘋果
: 帶走16歲國中少女22天 22歲工人稱沒嘗禁果
: 出版時間:2018/06/22 22:57
: 嘉義市16歲謝姓國中少女6月1日出門後失蹤,連畢業典禮都沒來參加。由於最近接連發生
: 分屍命案,家屬擔心寶貝女兒遭遇不測,報警協尋。員警今天傍晚在台南市一間出租公寓
: 發現她。她說,自願來見22歲網友呂姓男子。呂男初步表示,當天是少女打電話要自己去
: 載她,20多天都沒發生關係,兩人就是網友關係;警方將深入調查呂男是否涉及略誘罪嫌
: 。
: 謝母說,感謝警方和媒體的幫忙,她對誘拐女兒的呂男一定追究到底。
: 謝父表示,他們今年2月才從台南搬到嘉義,女兒對嘉義並不熟,上下課也是由父母接送
: ,但本月1日放學後,媽媽又出門去載弟弟,結果回來就看不見女兒的蹤影。
: 謝母指出,女兒個性外向活潑,也愛打線上遊戲,疑似因此認識外地網友而被帶走,就連
: 畢業典禮也沒回來參加。由於最近接連發生分屍命案,被害人都失蹤了好一陣子後被發現
: 遭遇不測,他們擔心女兒安危,因此報警,並上網發文拜託網友協尋。
: 警方表示,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並清查謝姓少女的交友狀況與網路資料,經跟監埋伏後,
: 今天傍晚五點多在台南市一間出租公寓中發現謝姓少女,以及打零工維生的呂姓男子,將
: 兩人帶回警局調查。
: 謝姓少女初步供稱,她是自願來找呂姓男子;呂男則說,當天是少女打電話請自己去載她
: ,兩人20多天都沒發生關係,他去工作時都有買便當給謝女吃,兩人就是網友關係。
: 警方指出,對於未滿十六歲的男女,誘拐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依《刑法》第
: 241條第3項以略誘論,刑責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徐彩媚/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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