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tsubachiE (Lost!)》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男不滿前女友不接電話就砍死她 法院判刑1
: 時間: Tue Jun 19 13:44:4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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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科刑部分難認有明顯過輕或違法不當,而原判決審酌吳男的犯罪
: 手段、動機等情形判刑15年,並沒有不當,而且吳迄今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害
: ,因此今天將被告跟檢方的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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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6190075-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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