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衝突:梁天倚暴動罪囚六年
2018年 6月 11日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4431024
2016年2月大年初一深夜至大年初二早晨,九龍旺角發生大規模警民衝突。一群本土派示
威者稱要阻止當局驅趕春節期間無照擺賣的熟食攤販,港府官員則批評這是示威者的「
滋事藉口」。
暴動罪檢控在香港極其罕見,27歲的梁天琦被起訴一項煽惑暴動罪、一項襲警罪及兩項暴
動罪,法院於五月裁定煽惑暴動罪不成立,但其中一項暴動罪成立,連同梁天倚已承認的
襲警罪,於星期一(6月11日)判刑。
梁天琦被起訴的令一項暴動罪由於陪審團無法做出有效裁決,法官決定於7月12日再行處
李重審安排。
星期一同時因暴動罪被判刑的被告還有31歲的盧健民和27歲的黃家駒,他們分別被處七年
和三年半監禁。他們同樣將面對一項暴動罪重審。
旺角衝突被捕人員被分成多起案件審理。梁天倚等人的案件是在今年1月開審。去年已有
三名示威者率先被裁定暴動罪成立,各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另一案於5月31日判刑,同
樣被起訴動等罪名的10名被告被判處監禁兩年四個月至四年三個月不等。
據香港媒體報導,在此之前一次暴動案於2000年一所戒毒所內發生。
另一位涉案「本土派」人物黃台仰疑似棄保潛逃,已被法院頒令追緝,並將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