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老包:欺善怕惡之輩,還能自稱民主進

作者: n01377 (夜月)   2018-06-12 06:18:50
※ 引述《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之銘言:
: ※ 引述《NAGI (阿魯馬其頓)》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 : 日前剛離開綠色和平電台的主持人老包表示
: : 民進黨完全掌握國家機器,看不順眼最好全部抓起來
: : 但卻不敢對造假新聞的媒體大戶嗆聲!
: : FB連結:
: : https://goo.gl/rHywA1
: : FB內容:
: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610/…/
: : ********
: : 這就是我前幾天在說的政治暴發戶心態 ~綠營完全執政了,掌握國家機器,國會是
多?
: : ,只要我喜歡,沒什麼不可以;至於言論自由呢?那就由我來定義...因此,最好今
天?
: : 有警總啦,在我等當權派的指揮之下,看不順眼的人,通通抓起來!
: : 散布假消息當然令人厭惡,但民主政治不是更應該關注弱勢者嗎?立委如果那麼有正

: : ,有些專門在製造假新聞的強勢媒體大戶,你們敢向他們嗆聲嗎?舉例來說:
: : 1.民視用一張照片,誣指柯文哲和中共統戰部辛旗合影,但事實上照片中人是一個無

: : 台灣人,而民視也傲慢不向當事人道歉。
: : 2.三立台用一張500萬假收據,暗示柯文哲操守不良,被抓包後也不悔改,變本加厲
對?
: : 抹黑抹紅。
: : 3.自由時報以大篇幅報導,稱北市「民進黨籍里長一面倒反柯」,但事實是「超過三

: : 二民進黨里長支持柯,認為應與柯合作」!
: : 以上俯拾可得之假新聞,這些提案的立委敢吭聲嗎?欺善怕惡之輩,還能自稱民主進

: : 嗎?
: 想太多了,我們把這次修法的法案拿來看一看就知道了: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項,本來是:
: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 修法之後會是:
: 五、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佈謠言,
:   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
: 人家都算得好好的,
: 絕對不會燒到你所謂的三民自的。
: 三民自的新聞跟政論節目造謠,自然有人去NCC檢舉,
: 但是檢舉了不代表NCC要受理,
: 更不代表就算受理了之後真的會開罰。
: 光是老包提的這三件事,
: 你看500萬收據事件,NCC罰了沒??
: 基層反柯的假新聞,NCC罰了沒??
: 假辛旗事件,NCC罰了沒??
: 這次修法針對性這麼強,
: 擺明就是對著網路言論而來的。
: 更神奇的是,社維法63條第5項完全沒有提出對於網路散播傳遞認定標準與定義。
: 打個比方,
: 柯文哲500萬收據事件,
: 這則新聞播出之後,
: 有人把這則新聞PO上網路討論平台,例如本板,
: 然後在備注質疑:沒有證據,鄭弘儀憑什麼這樣拿道具出來誤導觀眾??
: 請問這樣算不算是未經查證,於網路上散播假新聞??
: 又打個比方,
: 吳音寧送酒事件,
: 指控者是藍議員,而藍議員提供的送DPP黨部洋酒的瓶數,
: 跟北市府查察過後查到的實際數字有差,
: 而有網友拿如實報導了藍議員口說指控內容的新聞,
: 放上網路討論平台,例如本板,
: 請問這樣算不算是未經查證,於網路上散播假新聞??
: 而如果消息的查證門檻在北市府,或是北檢高檢這麼高的層級,
: 網友根本查證不到,
: 若網友當時在新聞底下回文,討論當時的指控與新聞報導,
: 而後來經過查證門檻高的單位查證的結果,
: 發現與之前報導的數字與帳面有些微出入,
: 請問這樣算不算是未經查證,於網路上散播假新聞??
: 這擺明就是針對網路言論,
: 赤裸裸,絲毫不掩飾的箝制手段,
: 擺明就是你新聞來源發假新聞沒事,
: 但是你把假新聞拿出來討論甚至檢視,
: 都可以夠成未經查證在網路上散播傳遞假消息假新聞的罪。
: 整天靠妖美國媒體做假新聞的川普都不敢搞這套了,
: 當年有臉靠北整部社會秩序維護法都是威權惡法的民進黨,
: 現在竟然還有臉修這條法,
: 我覺得這個修法案出街之後還能在網路上替之護航的人,
: 如果不是麻木不仁,
: 就是看網路輿論現在對民進黨不利,政府無法徹底掌控,
: 所以想靠這招扳回一城,想到時候過過廖北鴨癮的賤人。
: 至於到時候如果政權又輪替了,火可能燒到自己怎麼辦??
: 繼續靠北社維法是惡法,
: 夥同旗下豢養的社運人士群聲靠北這是威權復辟警總詐屍就好了,
: 反正以前民進黨就是幹這樣的事情,不是嗎??
: 講到權利就極右派,談到義務就極左派;
: 在野的時候就自由派,執政了之後就極權派。
: 這就是我們現在的台灣政府。
: 最後檢視一下這次修法的提案人與聯署人:
: https://imgur.com/8Gt3ZVO
: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 連署人:蔡易餘  郭正亮  陳 瑩  許智傑  劉世芳  吳琪銘  邱泰源 
 
: 鍾孔炤  洪宗熠  周春米  施義芳  江永昌  余宛如  李昆澤 
 
: 吳焜裕  林靜儀  Kolas Yotaka
: 為什麼我要PO這個名單呢??
: 因為這名單上提案兼聯署的19個立委,
: 有幾乎一半是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
: (郭正亮、邱泰源、鍾孔炤、周春米、施義芳、余宛如、吳焜裕、林靜儀、
: Kolas Yotaka)
: 所以護航的人可以不用切割說什麼這是單一立委的腦包了,
: 看到這麼多黨意立委群起聯署,就知道事實上這就是民進黨的黨意,
: 這就是民進黨為台灣言論自由(尤其是網路言論自由)走倒退路的豐功偉業。
: 反獨裁起家,
: 起家後擁抱獨裁,
: 以"當獨裁已成事實,革命就是義務"奪回政權,
: 然後徹底打臉當年講這句話的那些,結果現在睡得比誰都還沉的社運人士,
: 這就是我們現在的執政黨。
: 天佑台灣。
: 想太多了,我們把這次修法的法案拿來看一看就知道了: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項,本來是:
: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 修法之後會是:
: 五、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
: 假消息或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
: 秩序者
: 人家都算得好好的,絕對不會燒到你所謂
: 的三民自的。
………………………………………
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新增「未經查證在網路散
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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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馬上就有人示範什麼是假新聞
明明是新增條文被說成是更改條文
更扯的是還有一堆人推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8-06-12 06:23:00
你的中文... 我想知道律師對這幾個字的見解會是啥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8-06-12 06:25:00
會啦 除非三民自以後都不上網 不然還是會燒到吧像目田網路新聞?三例、明示有YOUTUBE啊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8-06-12 06:34:00
"討論的是A話題,他們會用B話題來偷渡,試圖將討論串尖銳的觀點移到另一個安全戰場。"#1R7YTu_T (Gossiping) 到處都有吳祥輝,煩!
作者: houseguy   2018-06-12 07:17:00
大部分主流媒體跟報紙..不分藍綠..都是垃圾..為了收視率
作者: fk5280 (frank)   2018-06-12 07:28:00
你其實可以先去看過對照表就知道是新增還是修改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測試中)   2018-06-12 07:46:00
修改條文,內容新增xxxxx部分,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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