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想到如何借錢免還的方法

作者: xraymugen (無限X光)   2018-06-11 13:34:22
※ 引述《xxxd851130 (宇智波警備隊隊長)》之銘言:
: 汝提
: 去借高利貸
: 然後報警
: 叫警察把他們通通關起來
: 他們也不能出來暴力討債
: 我拿到錢根本爽爽過
: 有夠讚
你的說法是正確的,而且以前就有人試過
所以當時很少有人放高利貸了
但是利委豬公們後來又偷偷修法
讓高利貸合法化
刑法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
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
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
所以你要先證明你是「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
不然管你500%、600%,一樣沒犯罪
實務上20000%還是不算犯罪
借30萬,一個月後還570萬
一切合法行政,謝謝指教
https://www.follaw.tw/f06/12647/
: → YJM1106: 結果你變成詐欺,然後利率只是降成20%法定利率上限而已 06/11 13:15
利息破20%不算犯罪,合法當鋪都是30%,50%,人家還是活的好好的
所以又是本島獨步全球的創舉
作者: wintxa   2018-06-11 13:37:00
有的是籌資來開 然後放款賺利息至於籌資的是那些人 網路查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 meishan31 (邊緣人)   2018-06-11 13:51:00
三天
作者: kino056 (CCC)   2018-06-11 13:52:00
民法205條 超過20趴 超過的部分沒有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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