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中廣記者繆宇綸 談「假新聞」認定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8-06-11 11:58:35
FB卦點說明:
中廣資深記者繆宇綸在facebook個人臉書談「假新聞」認定問題
沒想到民進黨造謠假新聞的案例真的很多很多很多...
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1661521826/posts/10214213964617342
FB內容:
繆宇綸
2018-6-11 10:14 ·分享對象:公開
在網路時代,「假新聞」因網路訊息傳播快速,確實很容易帶來許多後患,
這不單在台灣,各國都有類似的問題,相信其他國家的領袖,可能也會苦於
很難禁絕假新聞,但澄清更正是極為費力,而又收效甚微的方式,如果真有
這權力,相信沒有人不希望能透過懲罰,有效遏止假新聞的散播。
不過,現行刑法的誹謗,民法的妨害名譽,乃至於社維法中對散布謠言的行政罰,
完全可以處理假新聞、謠言對社會或個人造成的影響,立委邱志偉等人提案建議
修改社維法,增加散播網路假消息者可處拘留或罰鍰,其實是「畫蛇添足」的提議。
以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的優勢席次,如果政策決定要修法,幾乎不可能過不了,
但首先就要面對一個問題:
何謂「假新聞」的操作型定義?誰來、誰能定義假新聞?
最近執政當局著墨較多的「假新聞」事件,包括吳音寧年薪有沒有250萬,以及在
網路流傳的一張傾倒香蕉的照片。前者吳音寧先用「月薪14萬」澄清,但議員提出
資訊,在加上加給、年終獎金後,吳音寧年薪為248萬元,「假新聞」說不攻自破;
傾倒香蕉用的是2007年的照片,農委會據此揚言控告國民黨南投縣黨部,但今年
香蕉價跌,創下11年來最低紀錄是事實,除了照片不是今年拍的之外,有關香蕉
盛產價跌的消息,哪一項是假的?
當事人要控告假新聞,有立委主張要懲罰假新聞,
但是,一則消息是否為真或假,要由誰來認定?
更重要地,如果是官方餵食的「獨家」、「黨政人士」、「知情人士」消息,
最後被證明消息為虛假(或不全為實情),
那要不要把「黨政人士」、「知情人士」抓去拘留?
隨便舉幾個例子:
1998年高雄市長選舉,一段疑似吳敦義的緋聞錄音帶,成為影響選舉關鍵因素之一,
這段錄音當時還有T大某江姓語言學教授出面掛保證,稱錄音帶未經剪接(這位教授
這次也是T大校務會議中的反管大將之一,妙哉),但事後經美國FBI鑑定,認為其中
有幾處剪接點,當年風風火火地散播錄音帶,這算不算假新聞?
是要算對手競選陣營的帳,還是算江教授的帳?
2002年高雄市長選舉,在法定競選時間結束後丟出來的「走路工」記者會,讓黃俊英
無力反擊,即使事後證明並無此事,這筆帳又要跟誰算?
2005年親民黨大陸訪問團,某晚報發出「陸方將贈送一對金絲猴」的新聞,現在連
圓仔都長大了,金絲猴還沒影兒,這到底是某晚報在鬼扯寫假新聞,還是訪問團
「知情人士」餵食消息給特定對象發假新聞?這筆帳要不要算?
至於威鎮海內外,震動古與今的「南線專案」,什麼「約在北一女門口見面交付」,
就輪不到我多說了。
以行政罰遏止假新聞的提議之所以可笑甚至可怕,是因為提議人所屬的政黨,過去
就是餵食、散播真假難辨新聞的受益者,如今搖身一變,主張祭出罰則,而且用的
還是同時處罰故意和過失行為的社維法,也就是說,如果存心要罰,不要說發出
消息的人,連隨手分享轉傳的人都可能受罰,能不能真罰到人不重要,只要能嚇到
鄉民不敢隨便分享,從而讓言論市場一片「和諧」,才是修法提議背後,提案立委
不會告訴你的潛台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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