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3女兒還逼3P 判千年!二審執行刑期打8折
3.完整新聞內文:
如此狼父,性侵未成年3女兒306次,甚至還同時性侵2女,共判2350年徒刑,地院判應執
行有期刑最高刑度30年,高分院二審卻判合併執行25年徒刑,刑期約打了8折。
《蘋果》2016年報導,雲林縣一名男子對3名女兒自未成年起就性侵,2008年起6年間,威
脅女兒幫他自慰、猥褻女兒胸部與下體,甚至性侵女兒,總計達306次。雲林地方法院依
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判判狼父2350年,應執行有期刑最高刑度30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長女透露,從國小三年級起遭父親猥褻,一個月至少3次
,五年級起遭性侵,他甚至當著2個妹妹面前逞慾。次女更稱,至少1次,她與大姊時遭父
親性侵。台南高分院依一罪一刑、共判2350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5年徒刑。(即時新聞中
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11/1370953
5.備註:為什麼次數算得出來啊?有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