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沒有人理解到這條垃圾法律有多離譜喔

作者: rti56kt (彼岸)   2018-06-10 19:25:32
這我覺得可以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
各位還記得傑夫大嗎?
對,就是爆料慶富案的傑夫大
前面幾篇用夢到的就算了
印象中他後來有幾篇直接指名道信把某些人名都抖了出來
那麼只要執政黨調查無此事或是剛好遇到完全沒有畫面甚至根本沒調查直接把這事冷處理或
壓下來
這樣一來這爆料就有可能被定調為假新聞了吧?
包括傑夫大、轉傳的媒體、所有幫高調、分享的的鄉民484通通都可以罰錢然後抓去關咧?
這樣真方便,以後都不用找人秘密解決爆料者了,法條如果再改一下說不定可以直接關到死
呢>.Λ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8-06-10 19:26:00
他不是死了嗎?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8-06-10 19:27:00
高雄黨派搞了幾佰億 結果沒啥人關注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18-06-10 19:28:00
現在講這些例子如果未來不被承認大概也符合蹲三天的要件
作者: kino056 (CCC)   2018-06-10 19:30:00
也不笑中國有五毛了,回頭看看台灣也不差呀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8-06-10 19:31:00
關三天很方便 搞不好突然猝死在看守所民進黨立委有空搞這些 不如提案酒駕直接關三天 還比較實在
作者: tbaby (車震?床震?地震!)   2018-06-10 19:36:00
酒駕可以關兩年 你覺得現在效果如何
作者: edge781014 (edge781014)   2018-06-10 19:40:00
爆料指名道姓 本來就會被告不是嗎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8-06-10 19:50:00
搞不好三天又三天,三天又三天...三十年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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