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情理盲也要有個限度。
現在政府是很爛沒錯,但不代表說我們可以沒頭沒腦的這樣子隨便來亂黑,拜託稍微思考
一下。
現行台灣的民情文化以及法律執行程度,根本就還沒有成熟到那個地步。
我常跑醫院,聽過也看過太多撕破臉啦醜陋的畫面了。例如明明就簽了dnr或者是簽了手
術器官捐贈,家族還要來鬧,那到底是要尊重家人意見還是當事人意見。
光是這個就吵不完了,而且執行層面也根本沒有辦法落實,只要家屬一來鬧所有的醫院都
沒有辦法。
今天傅達仁還是屬於上流階層社會,有錢有資源有辦法的人 ,而且他的家人們通達明理
,有高度共識。
可是太多台灣百姓每天都在醫院上演亂七八糟的人情倫理肥皂劇,如果再加上爭產或者是
什麼恩怨情仇的就更是大鬧劇大爛劇。
這個議題光是在倫理,法律,技術,規範上大概就可以在衛福部和立法院還有莫名其妙的
人權團體之間吵上 兩年。
媒體真的他媽什麼都不懂,他們不會去想要怎麼樣引導國民認真地思考。 只會下這種垃
圾標題說什麼沒尊嚴啦,怒啦慟啦,事不關己只盼越亂越好,賺點擊率。
在目前這樣子的台灣社會文化氛圍之下,還在這邊起鬨說什麼對對對趕快通過安樂死,讓
想死的人趕快死?事情哪有這麼簡單。
拜託,在看到或聽到一件事情的時候多思考很多事情,多想不同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