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柯P的SOP讓人吃不消 員工:檢討冗事就是冗事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18-05-30 23:39:23
※ 引述《koubayo ( 1)》之銘言:
: 我猜你應該不是公務員
: 如果照你這樣說
: 那為啥公文要分普通件、速件、最速件
: 照你的說法全部都改成特急件就好
: 一天內全部要結案
: 這種只看天數的效率跟績效搞到後來基層怎麼處理??
: 就是先歸檔結案
: 讓公文時效天數很好看
: 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你去看有些區公所的公文時效甚至可以不到一天
: 但是卻是可以辦6天的普通件
: 既然可以辦6天表示根本不急
: 那為啥要急著在1天內結案
: 因為這些就是做給你們單單看外表績效的人民看的
: 結論是有用嗎??
: 騙騙無知百姓,然後讓百姓沾沾自喜認為效率很高罷了
公務員是在這個環境待久習慣了,會覺得這個天數是正常的
不過以決策效率來說其實還是滿冗長的...
而且時間浪費在很多無意義的等待和退件的過程
以我之前經驗來說,不持會的話,二層決大約要3~5天,一層決要10天左右
中間比較多時間是耗在有哪些長官不在,代理人又不敢蓋,叫你明天再來
垂直呈判的核稿長官退件通常不是對擬辦有意見,只是改標點符號跟用詞
平行會辦單位有意見就是卡著流程然後來回退好幾次慢慢修,最後可能又要清稿
常常有急件被這樣卡住都很鬱悶,長官好像都不急,還在那計較標點符號 orz
最後比較快的辦法就是先跟二層老闆口頭報告,然後簽出來先不陳核
先拿給會辦單位的對口人員看,改到他滿意之後再陳核,然後直接持會到一層
就是節省在過程中退來退去的時間,這樣可以從10天縮短到3天決行
要增加效率還是有方法的,不過一般例行事務的雜文不會這樣幹就是了...
不過說真的,一件案子承辦人想到要這樣做,到長官核准,中間要兩個禮拜
其實有點長,有些案子程序還要依據前案奉准簽再續簽一次,就過了一個月了
這還是內容沒有爭議的案件喔,光是要跑流程就要這麼久,所以執行期程都拉很長
同樣的情形如果在業界,PM今天想到solution,明天就是直接去跟boss報告
boss如果支持,就直接給資源,第三天就組成團隊開始動作了
如果相關單位有不同意見,也不會在那退來退去,直接全部拉來開會就定案
因為他們對 time to market 有要求,是不可能提案跑一個月才准的
像我平常跟協力廠商要求什麼支援,他們大多會在3個日曆天內就給出確定回覆
所以在外面的人看公家機關的決策速度會無法理解也不奇怪
可是公家機關的制度就是這樣,待在裡面一陣子就會覺得這樣很普通...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8-05-30 23:41:00
公務人員的行政流程放倒一般公司就是令人搖頭呀!
作者: Riya520 (GO!!!!!!)   2018-05-30 23:43:00
改標點符號和幾個字才代表我長官有做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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