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董、遴選委員「未利益迴避」 吳茂昆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8-05-25 10:39:26
※ 引述《laggla (怎麼做都是錯...)》之銘言:
: 教育部主打蔡明興和管中閔有重大利益未迴避,先不說現行法令並無規範
: 獨董和副董事長應迴避這件事,假設法令已修成大學校長遴選獨董和副董事長
: 應迴避,那還是打不到管中閔。
: 簡單的說明一下原因,今天是管中閔選校長,蔡明興投票,所以受益者是
不是啦,你沒讀過證卷交易法搞不清楚利益回避在那裡
簡單來講,上市上櫃公司一定要設立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的職責處理管理公司業務外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責任是決定董事薪水
(這是為了避免肥貓設立的條款)
教育部用的是蔡明興先生一年薪水是100萬還是1000萬是由管決定的
所以可能會管可以給蔡100萬薪水,可是給他1000萬
讓蔡可以投票給管當校長
所以違反利益回避
: 管中閔,不管哪一國的利益迴避法或是原則,該迴避的都是給予利益的人,也
: 就是蔡明興,所以要拿利益迴避這個理由來拔管,真的是很蠢,要拔,也應該
: 是拔菜才對。也就是說,應該先拔菜,也就是把蔡明興換掉,然後再選一次而
: 已。
: 因為蔡明興沒有利益迴避,所以不准管中閔選校長,就像多拉A夢做錯事,
: 竟然打野比雄太出氣一樣,完全沒邏輯。打利益迴避這件事絕對是站不住腳的
: ,如果拔管的話,找其他理由比較好,現階段只能拔菜,我很期待教育部接下
: 來的表現。
作者: CPer (CPer)   2018-05-25 10:41:00
管一個人決定蔡薪水 還是蔡一人能決定管當校長?或是管給減到多少薪水到蔡會委屈求全投他?如果說蔡可以決定管當不當獨董 我還覺得可能有點影響
作者: a780411 (Thomas)   2018-05-25 10:43:00
我只注意到 券券券券券 不是卷證券交易法 不是證卷交易法
作者: zxc25361 (GooDLIN)   2018-05-25 10:44:00
券啦幹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18-05-25 10:44:00
血口噴人就是如此,證交法已規定無利害關係,你還在幻想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8-05-25 10:46:00
樓上多讀點書好嗎?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8-05-25 10:47:00
這時後又不 無罪推論了 法律都給你們文組的嘴好了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8-05-25 10:49:00
樓上,只有法官適用無罪推論,檢察官用的是中立性原則,也就是˙有利不利一併注意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8-05-25 10:56:00
證卷交易法 讀過都知道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8-05-25 10:58:00
其實教育部搞錯了,能決定富邦金高階主管薪水的是“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此委員會是由富邦金多位獨董組成,說管一個獨董就能決定蔡的薪水真的很可笑…
作者: stupidHNG (stupid)   2018-05-25 11:00:00
說你沒迴避就是沒迴避,大人快鍘了他!
作者: lolic (lolic)   2018-05-25 11:27:00
證券啦幹
作者: wasely   2018-05-25 11:55:00
你不知道管當選就辭獨董嗎?要怎麼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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