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澎湖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超大鬼蝠魟纏住鎖港漁船 引發生態保育爭議
在副議長陳雙全協商下 船長開船把鬼蝠魟拖帶到鎖港外
由潛水志工幫魟魚解困 脫身後魟魚直線下沈 死活難料
3.完整新聞內文:
澎湖縣馬公鎖港漁船「新隆興3號」昨天晚上在鎖港外下錨,
準備捕小管時,一隻體型超大的鬼蝠鯁魟突然纏上錨繩,
船長陳坤培和外籍漁工費了兩個小時無法讓這隻大約一噸多重、
雙翼展開約5米的大魟魚脫身,只好緩慢把牠帶入港內。
不料,港邊民眾發現有大魟魚被吊在船首,開始以手機直播,
弄得指責船長之聲嘩然,形成生態保育事件。
鎖港邊民眾愈聚愈多,各種傳言四起,
有人指稱,他要花錢向船長買來放生,
但船長開口要一千萬。就為了這樣的傳言,
船長的兒子和質問這話的男子,在港邊互嗆,差點打起來。
船長的兒子相當氣憤,指稱這種開價一千萬的話,完全是亂說。
由於網路一直有人以手機直播現場狀況,副議長陳雙全獲報,全家出動,
於接近12點的時候,首先趕到現場處理。
接著,陳雙全聯絡縣府農漁局長陳高樑,陳局長也很快趕到。
馬公市長葉竹林的秘書洪長青也快速到場。
今天凌晨12點多,縣長機要秘書吳登聰也後續趕到了解。
陳雙全和陳高樑研究後,向現場民眾解釋,
這種鬼蝠鯁魟依我國目前的法令,尚未列入保育類,
可以捕捉販賣,船長並沒有違法。
在現場民眾要求放生這隻鬼蝠鯁魟之下,陳雙全於今日凌晨12時20分許,
到船長陳坤培家協商。陳雙全請船長把這隻魟魚放生,
並允諾他會補償船長這趟出海的損失一萬元。
就在這時候,縣長機要秘書吳登聰把了解的狀況,
打電話向陳光復縣長報告。縣長指示他,既然不屬保育類,
就由他付錢把這隻魟魚買下來,請船長放生。
不過,吳登聰正準備找船長時,陳雙全已經陪著船長回到港邊,
說明船長要把這隻魟魚拖帶到外海放生,免得在港內受困。
新隆興3號漁船在凌晨12點50分,載著3名志願的潛水員、陳雙全出海。
為了怕這隻大魟魚受傷害,船速相當慢,到凌晨1點25分左右才到港外。
三名志工跳下水,拿刀子割斷錨繩,鬆開這隻大魟魚,
前後僅花了五分鐘。不過,潛水志工說,他們切斷纏繞魟魚的繩子後,
這隻魟魚呈直線下沈狀態,也不知是死是活。
事後,陳雙全要支付一萬元補償船長的損失時,船長陳坤培不願收。
陳坤培很委屈的說,他實在受到很大的冤枉。
他是在無法鬆開這隻大魟魚的情況下,才把魚拖帶回港內,
前後被這隻魟魚搞了兩個鐘頭,他到港內後,也向農漁局報告,
問如何處理。沒想到被人家指責亂捕保育魚類。
據了解,行政院農委會於民國105年7月1日實施「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
規定捕獲鬼蝠魟時,應於返港後一日內,填具「鬼蝠魟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
以傳真方式向主管機關通報。
並於完成通報後,須留置整尾魚體二十四小時,
供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後,
始得拍賣及利用魚體。
而且所捕獲之鬼蝠魟整尾魚體,
經認定有必要提供學術單位進行科學研究或教學展示者,
得由學術單位優先依議價購買。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994qhmc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