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BC
2.完整新聞標題:
先後淪陷!男大生網交少女當四腳獸 一個月後再車震她同學
3.完整新聞內文:
這腦子到底再想什麼!嘉義一名21歲的陳姓男大生,日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3歲的國中少
女小萱(化名),接著再認識女方朋友小美(化名),並且接連和2名少女發生性關係,
直到老師發現其中一人帶著驗孕棒到學校,這起案件才曝光。
判決書指出,前年7月,陳男利用BeeTalk認識小萱,並且相約至某學校見面,接著2人到
學校的行政大樓3樓平台聊天,沒多久陳男開始擁抱、親吻小萱,在情緒高漲之時,陳男
帶著小萱走進殘障廁所,並且開始用手撫摸女方身體,並且舔吻胸部,同時脫掉自己的褲
子,要求小萱為其服務,過程大約維持2到3分鐘。
同年8月,陳男又透過小萱介紹,認識了一樣13歲的小美,並且開車載她到嘉義新港某處
河堤看風景,陳男在車上提出性交要求後,小美也點頭答應,陳男戴上保險套後,2人便
在後座上演激情戲碼。10月的時候,小萱因為帶驗孕棒到學校被老師發現,逼問之下,小
萱先說出小美和陳男的事,接著紙包不住火,最後才坦承自己也失身於陳男。
法官調查時,2女都表示性行為是在違反意願下發生,但法官卻認為她們的說詞有很多矛
盾點,因此認為沒有違反意願,而且事後雙方也都達成和解,陳男最後被依對未滿14歲女
子性交罪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113202
5.備註:
"要求小萱為其服務"? 5F你說看看是要服務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