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部分恕刪
建議原po用濫訴會比較好, 誣告要成立真的太難
另外
性侵害是公訴罪且非告訴乃論原是保護被害者
也就是只要檢方知道就要開始調查拉
這裡也當然要譴責那些真正性侵害的犯人
但是近期這種越想越不對勁的案件越來越多
只要不對勁了男方最後就算無罪
也會造成在名譽上極大的影響, 有的搞不好出去工作還不錄用你
這些人這心態真的很可怕
偷吃被男友或老公抓包只要哭哭啼啼的說自己被性侵
反正跑去找警察說被性侵也不用證據
檢調就必須要調查
且最後被告誣告成立的機率根本是零
這種零成本的事情難怪這種案子越來越多.......
※ 引述《TZofHES (薇爾沙勒)》之銘言:
: 最近幾天,
: 大家發現誣告性侵事件中常常出現經典名句「越想越不對勁」
: 小魯我就稍微搜尋整理了一下近1個月內的性侵誣告案件
: 沒想到在1個月內就有高達22件的性侵誣告案,平均不到2天就有1人要背負奇怪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