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傳裸乳照讚小王「你X我492次了」 綠帽夫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29:57
※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 引述《Eliphalet (高等遊民)》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傳裸乳照讚小王「你X我492次了」 綠帽夫還被愛妻提告超悲慘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035/d3035582.jpg
: : ▲人妻用LINE跟其他男人傳訊,稱兩人「已經幹492次」。(圖/記者李佳蓉攝,與
本?
: : 當事人無關)
: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 台北市一名40多歲曾姓人夫2017年6月偷看妻子手機時,發現妻子竟傳「乳房裸照」
給?
: : 名小王,還傳訊說「我們已經幹了492次了。」氣得他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但檢方最

: : 缺乏證據」不起訴處份,但是他曾經偷看妻子手機訊息,人妻因此反告他涉嫌妨害秘

: : 檢方偵查後將他起訴。
: 我認真覺得什麼通姦和妨礙家庭該廢掉,根本沒有辦法解決社會問題。
: 一個法律的存在目的是什麼?不外乎維持公平正義秩序+教化+給人民更合理的生活。
: 但基本上也沒有完美的法律,因為制訂法律的人並不完美,執行的人也並不完美。
: 在這種狀況下,如果一個法律已經完全喪失他的功能和意義那其實可以考慮廢掉。
: 這種案子實務上99.9999999%全都是罰錢賠錢了事,根本也沒人真的因此坐過牢!
: 反而更強化了社會大眾「有錢可以擺平偷吃通姦」「法律可以用錢買」的惡劣印象!
: 你問社會大眾為什麼常常知法還犯法而且不尊重法律?
: 廢話,這種用錢就可以擺平的法律有誰會尊重?
: 再來,就是檢察官和法官的心證問題。像這種案子每天國內多少起,有的檢察官起訴,
: 有的檢察官不起訴;有的法官判有罪,有的法官判無罪;有的光憑通話紀錄就定罪,有
: 的就算查到保險套衛生紙還沒罪!
: 十個法匠十種判法,他甚至沒辦法說服另一個法匠。
: 這種已經失去目的和功能,執行上也荒腔走板毫無標準的法律,真的廢除算了!
看到有人開大絕了...
那資基法也沒幾個慣老闆守法或抓到.納資基法是不是也該廢了??
這個明顯是司法人員的問題...
法匠神.法匠官和法匠徒子徒孫..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嗎??
通姦認知要性器官插入才算...法律沒寫自己認可就算了...
現在妨礙家庭哪時候也變成要性器官抽插了???
碼了!!我看這些法匠神.法官官直接挑明說自由心證判決就好了!!
直接跟人民說08爽怎麼判.08要不要起訴由08決定...你們這些賤民就當賤民就好了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8-05-13 10:32:00
風向對了說話就有底氣了呢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5-13 10:32:00
去問最高法院啊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8-05-13 10:33:00
改天夫妻走在路上老公看了正妹一眼 老婆能不能告正妹妨礙家庭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35:00
wowpoqwow那正妹會傳裸照給我看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36:00
http://www.twdetect.org.tw/law12.htm妨礙家庭的定義 你要不要先看一下?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8-05-13 10:37:00
不是應該你傳裸照給正妹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37:00
通姦是妨礙家庭的其中一種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38:00
b2202761你240要不要看一下??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39:00
跟本就沒有妨礙家庭罪條,妨礙家庭是分類類似的法條明稱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40:00
你去看你PO的240完再來跟我談好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40:00
240怎了麼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41:00
第 240 條 (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41:00
你注意看新聞,夫妻早就[分居多年]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42:00
所以哪邊有合誘?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42:00
你是眼睛有問題嗎?? 小王 有傳老2照給母豬了好嗎
作者: Sinful (記憶隨時間逝去...)   2018-05-13 10:42:00
邏輯不通,重修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43:00
傳老2頂多性騷擾 哪邊合誘???而且根據該新聞的解說,夫妻早就不合分居多年有合證據可以證明夫妻不合是第三人的關西??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43:00
傳 母豬傳裸胸.小王傳老2 真棒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44:00
邏輯不通就開始錯亂了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44:00
240 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你開始亂扯 你自己PO的自己都搞不清楚了可憐...分居多年 請問一下 是不是婚姻期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46:00
你邏輯才不通,難道以後分享A片給有婚人士都是合誘?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46:00
離婚了嗎?請問一下 如果不是 意圖 會一直傳那個??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48:00
性騷擾也是差不多東西,而且你也不能光靠簡訊就當絕對證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8-05-13 10:49:00
原PO的主觀意識真強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51:00
goo.gl/bkuFKh 來這是一個律師寫的出於自己之意思發動,私行出外與人同居,即與被誘之條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51:00
性騷擾 是由單方面 而 這是單方面嗎??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8-05-13 10:52:00
我是覺得好了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52:00
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52:00
隨便google都可以查,你先證明妻子分居不是自願的再說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53:00
那是性騷擾好嗎...妨礙家庭 哪時候跟這屁事了??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53:00
goo.gl/WaKdqD 來 這是合誘的構成跟判決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54:00
兩則扯在一塊 你直接說 性騷擾跟妨礙家庭是一樣的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54:00
反正你邏輯就這樣了 幸好你永遠當不了法官檢察官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55:00
還在扯 法律條文都寫在那裏了 還能扯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10:55:00
你就繼續跳針吧 連判決都不看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3 10:57:00
你要是檢察官或法官 就會向我說 自由心證法律條文都寫在那裏 還能扯東扯西法律條文只是參考用??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8-05-13 11:17:00
自己對法律忍知有誤亂講一通 半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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