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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精通3語言人才月薪開7.5K 外交部: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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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我國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日前登出徵才資訊,要求精通中文、柬埔寨文、越南文3種語
言,但開出的薪資每個月僅250美元(約台幣7500元),引發質疑,對此,外交部回應,這
是試用期間的薪資,另有社保費54美元,合計304美元(約台幣9000元),待試用期滿後將
視實際工作表現調整薪資,且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的統計,越南個人國民生產毛額約
為台灣十分之一,依此訂定之薪資並無不妥。
按徵才資訊內容,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要聘用一名懂中文、柬埔寨文、
越南文的雇員,試用期2個月,期間月薪250美元(社保費等另計),期滿調升,引來批評薪
資過低。
外交部說明,此次徵才訊息是基於推動業務需要擬增聘「當地雇員」1名,試用期間薪資
250美元,社保費54美元另計,合計約304美元,於試用期滿後將視實際工作表現調整薪資
,相關待遇及薪資條件係依據並完全符合越南勞動法規定,同時參酌當地物價生活指數妥
予擬定,並無不當之處。
外交部也強調,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的統計,越南個人國民生產毛額約為台灣十分之
一,依此,駐處訂定的試用期間之薪資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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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12/11682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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