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應注意而未注意"48鬼島法律系低能代表

作者: grapherd (GrD)   2018-05-12 20:38:12
※ 引述《bengowa (幾百億)》之銘言:
: 乳題
: 常常看到法官判決中都有一個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不管是別人闖紅燈撞到你
: 還是三寶自殺式攻擊
: 鬼島法官都可以用這個來給正常行駛的駕駛套幾分責任
: 這個法條484超低能?
: 有卦?
每次看到有人罵這個就很不爽
汽車機車駕駛人都不禮讓行人
以為他們在開其他人就要讓
讓你個頭啦幹
規則搞懂沒?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該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糙尼馬再不讓行人啊幹
這些駕駛人被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被這條搞死
剛好而已啦幹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8-05-12 20:39:00
好便宜喔 才1800 可以撞到再喝酒 撞死都不用賠命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8-05-12 20:40:00
四輪大爺啊 不能嘴 很優質的
作者: QBey (Q貝)   2018-05-12 20:42:00
惡法也要遵守? 我們台灣用路人展現公民不服從的精神
作者: sf073271659 (呆頭堯)   2018-05-12 20:48:00
惡法亦法,樓上有任何疑問請洽貴選區立委
作者: nildog (nildog)   2018-05-12 20:49:00
日德一堆歐洲國家都這樣規定,都是惡法啦~
作者: molle   2018-05-12 21:05:00
罰鍰的部分1800是不貴 只是你撞到人的話 這條規定就是你要負責的依據 要是撞到有錢人 賠償金算起來就很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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