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淫男戴套闖閨房 女室友抓鳥護貞操仍遭性侵
完整新聞內文:
32歲男子蘇男前年與女友分手後,垂涏租屋處同樓層一名女室友美色,竟穿內褲、戴保險
套闖香閨,女室友驚醒後死命反抗,還用指甲猛掐蘇男小弟弟不讓他得逞,不料反激怒蘇
男,慘遭痛毆、悶昏後性侵。事後被害女子痛不欲生,向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
委員會申請性侵害補償金40萬元。蘇男則遭判刑9年。
家住南部的蘇男,做過木工學徒、業務員,早婚的他與前妻育有一對子女,與妻子離婚後
,將小孩托給親友照顧,隻身北上工作,不久又交了一名女朋友,但因工作不穩定,又常
和女友吵架,最後2人分手,讓蘇男興起要報復女人的念頭。
2016年11月3日清晨5點左右,蘇男戴上保險套、穿著內褲,拿著悠遊卡插入同樓層的女室
友房門門縫,悄悄開啟房門後,闖入閨房蹲坐在女室友床邊脫內褲,此時女室友翻身碰到
蘇男身體,突然驚醒尖叫,蘇男立刻用身體壓制並強吻女方阻止出聲,再扒掉她衣褲用手
指性侵得逞。
由於女室友的房內發出奇怪聲響驚動隔壁室友,跑來敲被害人房門關切,蘇男立刻摀住被
害人嘴巴,假裝情侶吵架高喊:「我們在吵架啦,要你管喔!」
被害女子見室友被蘇男嚇退,情急之下使勁用指甲抓掐蘇男下體奮力抵抗,結果激怒蘇男
,慘遭痛毆及枕頭悶昏再性侵。
蘇男犯案後決定逃亡,當天下午到他任職的超商上班,下班時趁機偷走收銀機內17萬元現
金當跑路費,直到8天後被警方逮捕,身上僅剩3萬元,最後被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與業
務侵占罪合併判刑9年。
這起事件發生後,女室友心靈受到嚴重創傷,每天晚上都害怕有人會闖進來,時常無法入
睡,因此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向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申請性侵害補償金40萬元。(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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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八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