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最貪女課員」收佣4千萬有罪變無罪 法

作者: z770808 (z爸)   2018-05-09 21:23:5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最貪女課員」收佣4千萬有罪變無罪 法官指出這一點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女課員王玉升2008年檢舉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涉祭祀公業弊案,讓黃被
法辦,成為肅貪女英雄,不料事後她被控如法炮製勾結土地仲介與「祭祀公業保儀大夫」
管理人蔡宏昇合作,王女索賄2億餘元,核准祭祀公業賣地,最後收取4000多萬元,被外
界稱為「最貪女課員」。士林地院先前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王玉升13年,其餘2名共犯
被判12年6月不等。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王女收佣時並未承辦祭祀公業相關業務,所以
沒有觸犯檢方起訴的「違背職務」收賄等罪,今逆轉改判王女等人全部無罪,檢方還可上
訴。
合議庭特別指出,王女雖未觸犯違背職務收賄罪,但她確曾以公務員身分協助祭祀公業賣
地並收佣金,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應受行政責任追
究,這部分正由公懲會處理。
判決指出,「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派下員因為每年須繳納地價稅,深感困擾,因此有意出
售名下土地及解散分配,但「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本身沒有能力處理土地買賣及地上權等
複雜問題,才決定與王玉升等人簽訂土地買賣委託書、土地買賣授權書,委託代為處理祭
祀公業名下21筆土地出售事宜,而出售價金6億餘元除了分給13名派下員,扣除相關費用
後,其餘都給王女及土地仲介李昌諭當佣金。
高院合議庭指出,王玉升2000年8月至2007年12月間,擔任汐止市公所祭祀公業業務承辦
人,職務變更後,她於2009年9月與祭祀公會代表人蔡宏昇簽約,由她與土地仲介李昌諭
一起幫祭祀公業出售土地,並獲取土地買賣的差價,當時王女的職務與祭祀公業無關。
合議庭認為,後來汐止市長黃建清指示部屬於2009年10月違法核發「祭祀公業保儀大夫」
全體派下員名冊證明書(另案審理中),但這個違法的行政處分一直沒有被撤銷,法律上仍
有效力,且至今已超過兩年的撤銷權期限,後來王女於2013年3月又接下祭祀公業業務,
蔡宏昇於2013年5月依據雖違法但仍有效的行政處分,向汐止市公所申請規約備查,王女
隔月依法作形式審查,簽請會辦單位准予備查,2013年7月底,土地順利賣掉,王女也分
得差價佣金約4000萬元。
高院承審此案的法官林孟皇表示,公務員要成立貪污罪,必須他的職務與收取財物之間有
「對價關係,但王女2009年就與蔡宏昇簽訂土地買賣授權書,約定她可從中獲取土地買賣
差價,與她於2013的職務上行為,也就是形式審查祭祀公會申請的規約備查,根本沒有對
價關係,這是改判王女等人無罪的最關鍵之處。
此外,遭王女舉發的汐止市前市長黃建清,因祭祀公業弊案遭法院歷審先後判刑11年、11
年6月,現由高院更二審審理中。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09/1350371/
5.備註:
作者: mianbowhow (麵包豪洨)   2018-05-09 21:25:00
優質 教科書
作者: feita5566 (肥它56)   2018-05-09 21:25:00
廢物法官真棒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8-05-09 21:25:00
DPP上台後 公平正義都回來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8-05-09 21:25:00
溫馨
作者: nthulibrary (Entropy)   2018-05-09 21:26:00
有紀錄的有多少
作者: dean1990 (狄恩院長)   2018-05-09 21:26:00
我猜很多人應該只看標題不看內文
作者: Spinner3 (R&G)   2018-05-09 21:26:00
綠色執政 品質保證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8-05-09 21:26:00
法官真棒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18-05-09 21:27:00
公平正義等你辦黨證再說
作者: society (好忙好忙)   2018-05-09 21:27:00
所以是建商吃飽太閒拿錢給她嗎?
作者: PttObba (PTT歐巴)   2018-05-09 21:27:00
柯P和柯粉改支持DPP空心菜連任 以後這種事見怪不怪啦
作者: kutkin ( )   2018-05-09 21:27:00
實質影嚮力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8-05-09 21:28:00
高等法院法官一次把台灣價值儲值到滿 人家為何要王女錢?
作者: SEEDA (喜德)   2018-05-09 21:28: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kaj1983   2018-05-09 21:28:00
幹!這都沒事
作者: mimi1020b (法海不是不懂愛)   2018-05-09 21:28:00
程序正義
作者: pp9960   2018-05-09 21:28:00
用實質影響力啊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8-05-09 21:28:00
財產來源不明 辦她 辦她
作者: siliconsand (矽沙)   2018-05-09 21:28:00
是不會用實質影響力來判喔? 果然還是要靠國民黨
作者: pp9960   2018-05-09 21:29:00
那跟郭搖琪案有何不同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5-09 21:29:00
承辦業務跟獲得佣金的原因沒關係
作者: waei2020 (waei2020)   2018-05-09 21:29:00
那收錢幹嘛,建商錢多??
作者: Mike9   2018-05-09 21:30:00
一個課員就能搞定這種事?
作者: sidvrra ( )   2018-05-09 21:30:00
沒有觸犯檢方起訴的罪狀 那就是檢方的問題啊~
作者: sorrywow (snoop dogg)   2018-05-09 21:30:00
讚嘆司法 讚嘆法官 台灣法律一級棒
作者: toulio81 (恩...)   2018-05-09 21:30:00
這是被報復的機率有多少?當經理都收不到4千萬吧?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8-05-09 21:32:00
其實法官是同情扛鍋的人吧 可能真的收錢的人不能說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8-05-09 21:32:00
"隔月依法作形式審查" 這也沒違背職務?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8-05-09 21:32:00
沒有實質影響力能拿4千萬 我到底在瞎忙什麼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8-05-09 21:32:00
大貪污時代來了~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18-05-09 21:32:00
後面還有公懲會決定,也不罰再來罵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8-05-09 21:33:00
真會賺錢,公務員理財典範
作者: ppon (我可以跳著說嗎)   2018-05-09 21:33:00
綠色執政 賺錢保證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8-05-09 21:33:00
應該有白痴ㄅ看內文就罵法官不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8-05-09 21:33:00
檢察官沒注意到收賄時她沒做這個職務,所以用違背職務收賄罪審判是無罪,法官也一直強調她是有罪,但是別的罪
作者: relaxorange (我室友號稱有30公分)   2018-05-09 21:34:00
最近PTT的支那帳號真是越來越多了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8-05-09 21:34:00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8-05-09 21:35:00
依法做形式審查是要怎麼違背職務 只要形式要件齊備 誰
作者: dfgh012316 (Nowaya)   2018-05-09 21:36:00
賺翻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8-05-09 21:36:00
來審都要讓他過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8-05-09 21:36:00
樓上們白高興吧...她在KMT時期..
作者: nnyy5566 (亨利追巴士)   2018-05-09 21:36:00
一堆不看內文的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8-05-09 21:38:00
有4千萬公懲會算個屁
作者: s8800892000 (newhand)   2018-05-09 21:43:00
檢察官超廢,是故意讓她無罪吧
作者: ccclaz (ccclaz)   2018-05-09 21:44:00
新聞標題只下一半不可取
作者: derekg8 (菜瓜)   2018-05-09 21:44:00
阿扁也無罪啊
作者: ctct511 (PP)   2018-05-09 21:46:00
一堆沒看內文就急著潑糞的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8-05-09 21:47:00
又是林孟皇,014案也是他,有行賄者沒有收賄人,好棒棒
作者: deegs10221 (怨飄靈)   2018-05-09 21:51:00
是他媽的的恐龍檢察官用錯條罪來辦 這次沒判錯
作者: Cliffx   2018-05-09 21:53:00
鄉民要學會看內文好嗎 記者白癡不要跟著白癡
作者: rex333214 (凱凱)   2018-05-09 21:53:00
就新聞內文來看,王女只是類似代書呀,並沒有負責喬買家...只是這樣就能跟人抽4000萬?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5-09 21:54:00
就沒對價啊,怎摸沒貪污治罪的起訴特別圖利
作者: cores (24番)   2018-05-09 21:55:00
喔,這樣算不算白手套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8-05-09 21:56:00
不管怎樣就是沒對價關係啊 哈哈哈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5-09 21:56:00
欸幹 看完事時才發現真的都沒有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8-05-09 21:57:00
但是就算沒在任內,還是有「實質影響力」 可判所以在台灣看你跟到哪個法官?
作者: jay3u7218 (無敵穿牆鐵香腸)   2018-05-09 22:00:00
垃圾法官 自己先進去關個十年
作者: realtw (realtw)   2018-11-16 14:19:00
經濟學人?哈 原來加上這四個字 連人名都沒有的就變權威了我也是經濟學人 我權威嗎台日韓新某經濟學家=全世界=權威知道啊 經濟學人是英國一個小報啊 就是故意留梗啊本來就是酸這個野雞雜誌有沒有權威性 你還較真上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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