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rBed (妳好嗎 )》之銘言:
: 公司:不是我不給員工放假,是員工自己想加班賺錢der
: 如果真的公司這樣回應,會不會輕判或者罰少一點?
: 有時後真的是員工想多賺一點
之前還有鄉民用基層勞工好辛苦,背債、養家之類的理由
因為這樣的理由所以要拼命賺錢才可以活下去。
這不應該成為發生各種意外的擋箭牌。
工安、交通意外,雇主把責任全部包給基層勞工
工安意外發生,自己要搞死自己就算了,還要拉同班其他人一起死
大眾運輸發生意外,衰的是乘客可能還有附近的駕駛
勞工想多賺,雇主也讓他多加班,反正發生任何意外,雇主最多只是當賭輸了賠點錢
雇主不願意多花點錢請人,兩大黨還聯手積極的開後門給企業
勞基法在台灣就只是參考用的。
發生意外,承擔傷害的一方永遠不會在財團跟政客身上。
還有一票白癡的低能兒明明不是企業老闆,還拼命的幫雇主護航
幫老闆護航依然是被壓榨的一方,不會因為出來嘴幾句就變成雇主
勞方團體在爭取利益的時候,爭取到了一起享用,沒爭取到還跟著資方罵
雇傭對立的問題不可能消失,零和最多只能妥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