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警慘死】肇事者連上22天班過勞 公司

作者: sidvrra ( )   2018-04-24 13:26:14
※ 引述《CarBed (妳好嗎 )》之銘言:
: 公司:不是我不給員工放假,是員工自己想加班賺錢der
: 如果真的公司這樣回應,會不會輕判或者罰少一點?
: 有時後真的是員工想多賺一點
之前還有鄉民用基層勞工好辛苦,背債、養家之類的理由
因為這樣的理由所以要拼命賺錢才可以活下去。
這不應該成為發生各種意外的擋箭牌。
工安、交通意外,雇主把責任全部包給基層勞工
工安意外發生,自己要搞死自己就算了,還要拉同班其他人一起死
大眾運輸發生意外,衰的是乘客可能還有附近的駕駛
勞工想多賺,雇主也讓他多加班,反正發生任何意外,雇主最多只是當賭輸了賠點錢
雇主不願意多花點錢請人,兩大黨還聯手積極的開後門給企業
勞基法在台灣就只是參考用的。
發生意外,承擔傷害的一方永遠不會在財團跟政客身上。
還有一票白癡的低能兒明明不是企業老闆,還拼命的幫雇主護航
幫老闆護航依然是被壓榨的一方,不會因為出來嘴幾句就變成雇主
勞方團體在爭取利益的時候,爭取到了一起享用,沒爭取到還跟著資方罵
雇傭對立的問題不可能消失,零和最多只能妥協而已
作者: kutkin ( )   2018-04-24 13:27:00
事實就是有勞工自己要加班....你沒在那層很難理解那種人的怪想法....
作者: kobelan (台灣棒球加油 )   2018-04-24 13:27:00
勞工自己要加班雇主無法拒絕??????
作者: kutkin ( )   2018-04-24 13:28:00
我沒說不能拒絕
作者: kobelan (台灣棒球加油 )   2018-04-24 13:28:00
那就還是雇主的責任啊 有啥好說的= =
作者: kutkin ( )   2018-04-24 13:30:00
你以為每個雇主都會拒絕嗎
作者: colan8 (′◎ω●‵)   2018-04-24 13:30:00
這case根本算不上雇主責任 他是搶同事的班加重疲勞駕駛的罰則 讓他們多關幾百天才會怕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8-04-24 13:31:00
所以責任是算在排班主管 還是投資人 或者通通有份?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8-04-24 13:32:00
到底誰是老闆?
作者: wike (wike)   2018-04-24 13:37:00
接案的要考量公司人力 接過量的單 然後加班出工安問題排班主管 接案子的主管 都要做好風險控管
作者: sidvrra ( )   2018-04-24 13:38:00
前公司接案業務死命拉單 老闆開心 生產端崩潰最後也真的發生工安(無關過勞 純粹意外) 然後就離職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04-24 13:41:00
搶錢搶到搞出人命,看他是賺還是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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