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銘春原來是前任高雄市副市長,南部上來的果然都愛做功德,
嘴巴幹話連連,罰太重不符比例原則?每次都重罰2萬叫太重,
時代力量提出的勞基法第78條之1修法版本是被誰擋掉的?
對一些營收幾百億到上兆的公司罰2萬叫比例原則嗎?
刑事罰未必能達到處罰目的?那怎麼不乾脆廢掉刑法,
以後對性侵犯,摸摸他的大頭叫他以後小頭不準再這樣,
對殺人犯勸他犯下屠刀立地成佛,然後就算了嗎?
虧你還是法律系出身,我只知道重罰兩萬不會達到處罰目的啦,
刑事罰都還沒納入,就打先預防針說不一定有用?
勞動部不站在勞工這邊,一直替資方講話?
勞基法在台灣都實施幾十年了,還要再宣導?
加班要給加班費這常識到底要宣導什麼?
罰款會怕的話,還會有這麼多違法企業被罰,
更何況還有累犯的,整個政府幹話連連,
都被國際認證沒用的勞基法罰則還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