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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給薪未達4萬 徵人啟事禁寫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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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雅雯、羅倩宜/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規定薪資未達四萬元的工作必須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也就是
不准在求才資訊僅寫「面議」,若未揭露可開罰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工總批評,民
意代表想一堆無厘頭的做法來增加企業負擔,有點本末倒置。
提案立委林為洲認為,求才資訊上寫「薪資面議」,讓勞資雙方資訊不對等,尤其是職場
新鮮人,第一次求職不太清楚薪資待遇該是多少,大多只能說依公司規定,面議時才發現
薪資太低不符合期待,造成勞資雙方時間浪費,未達四萬元薪資的工作理應揭露薪資區間
,讓求職者心中有個譜。
另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中增列明定星座、血型不得作為就業歧視理由。提案立委陳宜民指出
,有員工因星座、血型成為部分工作的拒絕往來戶,這些就業歧視應表列在條文中,保障
民眾就業平等機會。
yes123求職網公關副理楊宗斌坦言,目前刊登求才資訊的企業有八成是寫「薪資面議」,
一方面是保留薪資討論空間,另也是擔憂競爭對手掌握人事成本。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表示,因為變數太多,要看個別求職者的條件,硬性規定級距,並不會
幫到勞工,若真要幫助勞工,應從行政部門做起,主計總處可列出各類工作在市場上的行
情,例如軟體工程師、行銷人員、財會助理等的平均薪資,給求職新鮮人一個參考指標;
「該做的不做,想一堆無厘頭的做法來增加企業負擔,有點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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