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 尤美女:並非

作者: be52879 (自閉兒小王子)   2018-04-06 19:25:25
※ 引述《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之銘言:
: 公務員離婚配偶年金請求權 尤美女:並非台灣創舉
: 公教人員年金改革新制7月1日上路。結婚超過兩年,離婚配偶可依婚姻所占年資比率,要
: 求1/2退休金,此規定引發公教人員反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澄清,離婚分配年金並
: 非「懲罰離婚」,而是對於經濟較弱勢的配偶,在他們失去婚姻的支持後,仍能保障他們
: 的老年經濟安全。如果一方有家暴、外遇或其他情事,法官會酌情調整分配比例,甚至不
: 准分配。
: 尤美女指出,此次年金改革,不僅是讓年金制度能夠永續,也納入性別正義的思考。2002
: 年,經過婦女團體多年努力,在「民法」親屬編規定,夫妻離婚時雙方對於他方的剩餘財
: 產可以互相請求,也就是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扣掉債務、繼承、贈與等無同心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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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財產後,其剩餘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分配二分之一,以保障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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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講的應該就是剩餘財產分配這條
但是我一直覺得這會有盲點耶
如果男女雙方皆非全職的家庭主婦(夫)
兩方皆有穩定的工作收入,然後也非單一方對家庭有勞務或金錢付出
但是其中一方不懂儲蓄 任意揮霍 導致身無分文.運氣不好還背債
另一方卻省吃儉用 買房 儲蓄
然後因為揮霍的那方太廢,廢到讓人想跟他離婚
這樣到離婚後
揮霍的那方因為自己財產幾乎是0
反而可以拿節儉的那方一半的財產
這樣不會很不公平嗎??? (勤儉持家的該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04-06 19:27:00
自己選的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8-04-06 19:27:00
揮霍可以舉證啊 法院很多免分的案例 最多的是賭博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8-04-06 19:27:00
沒有人強迫你一定要結婚,你可以終身不結婚
作者: FSVDFS (大蕃薯)   2018-04-06 19:28:00
結婚一定有賺有賠,結婚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8-04-06 19:30:00
若遇離婚原因是可歸責於配偶一方時(如家暴、外遇或其他,可以透過訴訟程序完全免除分配。
作者: bluefox0605 (開始新生活了~)   2018-04-06 19:32:00
如果是剩餘財產分配,那年改就是說政府剝奪人民財產?
作者: SRNOB (SRNOB)   2018-04-06 19:34:00
母豬條款
作者: Cutyourgigi (剪雞獵人)   2018-04-06 19:37:00
dpp老處女立的三小母豬條款!
作者: dostey (Dos)   2018-04-06 19:41:00
這在法院很常見,須舉證 有就容易贏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8-04-06 19:43:00
總之盡量用刷卡然後ACH 讓金流紀錄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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