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Chih (星星)》之銘言:
: 你不要亂連署或是亂聲援
: 一旦他被列為恐攻嫌犯
: 聲援恐攻嫌犯的 都可能被列為恐攻支持者
: 光是這一條 就足夠讓你以後都不用進美國了
: 然後 還會通常美國盟邦
: 至於列為嫌犯喔 那......你沒辦法答辯的
我剛剛用翻譯網站有查到美國關於恐攻的法律,不確定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2332b
我看他說恐嚇說要恐攻的,判十年以下,恐攻預備犯也是十年以下
然後恐嚇的部分因為他先前沒有老實招出他儲藏的子彈,陪審團會對他印象差,所以
應該也會從嚴認定,認定他是恐嚇
所以兩邊加一加最重應該是可以判個20年吧
還有非法購買槍隻,非法購買子彈,我記得美國沒有連續犯,都是一行為一罰
看他有一千多顆子彈(三種子彈合計),還有一把9mm手槍,假設是分四次購買,
我不知道在美國非法買槍是罰多少,假設一行為判一年,那就再多四年
所以他有可能判到24年(我猜的)
(筆者是通化夜市滷肉飯老闆)
ps.美國人可以把他關好關滿嗎?我不想他回台灣掃射啊,以他家的財力,
他在台灣要弄到槍,遠比在美國容易啊!
: ※ 引述《TomFord5566 (湯福56)》之銘言:
: : 美國這種種族歧視國家還一堆鄉民推從
: : 美國的民主自由是看顏色區分的
: : 我不信一堆fucking redneck家裡的火力比他差
: : 但今天就是看我們華人好欺負
: : 才會這樣弄我們!!
: : 大家應該集體發出釋放台灣之子安卓
: : 不然就抵制美國商品 好市多等等美商
: : 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