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伯輕生 菜鳥稅務員哭一下午無法上班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8-03-28 08:51:52
※ 引述《kamichu (ichigo)》之銘言:
: 未達八萬扣稅的還在那邊抓
: 根本吃飽太閒
: 那些做網拍的有在抓嗎?
: 很多也都未達八萬
: 而且一旦申請商業登記
: 每幾個月要自己證明自己營業額沒有這麼多
: 有種去抓那些網拍的
: 叫那些人每個都去請商業登記
: 莫名其妙咧
我覺得國稅局的說法很牽強!
實情絕對不止這樣,
一堆有做過小生意的人都知道!
國稅局那些人的嘴臉就是要找麻煩!無所不用其極!
你做生意繳的稅金沒有依什麼規定!
所謂的規定是依他們的認定為主,
他認為不行就是不行,
你的憑據依規定有幾趴的扣打,
他認為太高還是硬把你扣下來,
他會用自己認定的算法來算你要繳多少稅金!
你不服嗎?好,那就請你帶所有的資料來給他查!
他就一筆一筆查,就用他的認定來找麻煩,
反而給你扣更多,你要申訴嗎?去啊!
搞到最後也只能默默鼻子繳掉算了!
會計師就說跟這些人打交道,
一點錢就讓他扣,幫他們做點“業績”,
太多錢的話就只能跟他們談,看能不能不要補繳那麼多!
讓他們交差算了,
要不然案子到他們手上沒有幫國家跟小老百姓要點錢!
他們會被上面白眼,所以他們都從嚴檢討!
跟他們作對沒有什麼好處!
最後還要簽一張自己同意他們算的補稅單!
小老百姓,我們這樣不可憐嗎?
那些大企業本來就固定有律師,
他們反而不敢這樣搞,就只敢找做小生意,
現實就是這樣!
一堆鄉民說什麼依規定,幹!幹!幹!
國稅局的規定都是他們自己認定的啦,還定沙小!
所以我說實情應該還有,只是我們不曉得而已!
國稅局的大人會老實說嗎?不可能!
那....受害者能說嗎?
知道所謂的“輔導營業登記”只有三個人!
自殺者跟兩個國稅局的承辦,
真相肯定石沈大海了.......
作者: ejtch (ejtch)   2018-03-28 08:55:00
還在帶風向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8-03-28 08:56:00
你有證據嗎?不然就是黑函攻擊國稅局哦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8-03-28 08:56:00
那也是刁民養成的SOP啊,科科
作者: iam0718 (999)   2018-03-28 08:56:00
你被查過齁
作者: softstar0125 (軟星星)   2018-03-28 08:57:00
你要不要轉行當名嘴,邏輯差不多呢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8-03-28 08:57:00
真的 事實只剩你知道了 希望你幫阿伯伸張正義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8-03-28 08:57:00
現在台灣鯛只要去投訴,稅務員就要寫報告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8-03-28 08:57:00
還好是國稅局,若是阿德兄你就要哭惹…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18-03-28 08:58:00
腦補一堆適合當記者喔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8-03-28 08:59:00
還不是那些沒卵葩的局長,跟在背後裝死的高層在那邊互推
作者: berserk   2018-03-28 08:59:00
你以為這種路邊攤會這樣搞喔 隨便個中小都能多收幾百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03-28 08:59:00
一個供應商老板也這樣說,有次營業額少,國稅局還說不行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8-03-28 09:00:00
說個笑話~實情應該有但是我不曉得.但是國稅局就是說謊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03-28 09:00:00
那次還是那樣報了 之後就被找麻煩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8-03-28 09:02:00
你知不知道亂腦補內容也會被吉的嘛?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03-28 09:04:00
那個找麻煩說起來算是合法 但情理上知道是特地找麻煩的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8-03-28 09:05:00
再說個笑話....依法查稅就是找麻煩~~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8-03-28 09:06:00
偏重情感呼喊來追求認同是上一代的方式了 你加油
作者: Mraofrot   2018-03-28 09:07:00
每個闖紅燈被抓的都認為情理上自己不該被開紅單啊繼續追求不法平等 人治社會大法好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03-28 09:08:00
找麻煩最後也沒找到什麼啊
作者: daye2012 (大爺)   2018-03-28 09:09:00
我檢舉早餐逃稅,國稅局回我要有證據才辦,就結案了
作者: ppnow (no ways)   2018-03-28 09:10:00
符合現實,只有做過生意的才會懂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18-03-28 09:11:00
通篇幹話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03-28 09:12:00
說個笑話 拿闖紅燈來比喻 自己腦補自插稻草人很爽老師有沒有跟你說不會比喻不要亂比喻 還闖紅燈呢?
作者: s123321414 (jess51032)   2018-03-28 09:13:00
不清楚不知道是你帶風向還是噓文的先看看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03-28 09:13:00
要比喻也比喻臨檢吧
作者: bravomao (攝影器材派)   2018-03-28 09:14:00
企業稅不像個人稅相,中間的空間的確很多...
作者: enjoyfafa (enjoyfafa)   2018-03-28 09:14:00
覺青?
作者: rainny0 (雨天)   2018-03-28 09:15:00
台灣就『一切合法』啊!蛤你說什麼不合法?!明天叫立委蓋章就好
作者: wongpowen   2018-03-28 09:18:00
確實如此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8-03-28 09:20:00
"輔導"商業登記 怎麼不去夜市輔導每個攤販商業登記 我看是為了業績吧 笑死沒有商業登記根本也不違法 聽那些人在扯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8-03-28 09:29:00
哈哈哈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8-03-28 09:29:00
樓上自己去看營業稅法28條和45條.不要出一張嘴說沒違法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8-03-28 09:42:00
之前去辦國稅局自己都說你這個營業額這麼小幹嘛來找麻煩,只要商業行為都要辦商業登記,可以啊,有種國稅局讓全台灣所有商業行為的都辦商業登記 呵呵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8-03-28 09:44:00
規定就是如此.你不去看然後在那邊嘴沒有違法.怎?現在退到有沒有種了嗎???營業稅法28條去看清楚規定是啥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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