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官考試是否應該增加實習課程

作者: donation12   2018-03-27 08:59:35
※ 引述《shrink5566 (心理師我難過)》之銘言:
: 大家安安
: 有個問題一直想得到解答,
: 法官考試大部分都是律師檢察官在考
: 他們對於其他領域的狀況並沒有真的了解
: 讀書讀久了公文寫久了都快變成法匠了
: 法官考試是不是應該增加一點實習課程咧?
: 不是到法院實習的那種喔
: 而是考上法官資格後
: 要到不同單位實習
: 例如去基層警局見習三個月、去家防中心見習三個月、醫院之類的
: 實習一年至少選擇四個單位每單位三個月,分成專業性與庶務性見習
: 增加一點歷練之類的,減少法盲和恐龍法官之間的差距,靠近民粹一點
: 有搞頭嗎?會比陪審制度不擾民吧?
要讓新科法官貼近民意的最好方法,就是讓他們體驗現實生活。
最好是輪流找不同的對象痛扁他們,要有重傷害罪跟殺人未遂的程度,
然後讓他們在彼此的案例中擔任法官,互相依照情況做出判決,
根據判決書,可以歸納出這些法官的「恐龍指數」,
像是打到快死,昏迷指數3,其情可憫緩刑三年,
打斷小指甲罪該萬死即刻發監十二年,這些恐龍指數都很高,
透過恐龍指數,就可以將這些新科法官分發到適合的縣市去。
作者: LiveInNow (活在當下)   2018-03-27 09:00:00
誰沒生活經驗 開放陪審啦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03-27 09:01:00
本帥覺得發文前應該先測智商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8-03-27 09:26:00
那律師也該被揍一下,幫被告辯護時才不會都說些瞎話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8-03-27 09:49:00
講這種屁話,有屁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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