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ester08 (克喜口母)》之銘言:
: 怎樣的不當查稅,應該提據實的東西吧
: 台灣哪會找不到工作
: 人力銀行一堆
: 只是找不到符合你薪資的工作而已
其實有案例
我底下說明一下一個案例
看看大家覺得該不該查稅
有一個擅長使用氣功的團體
四處招攬學員並且將各種不同程度的學員分成不同班級
收取兩到三萬 甚至後來還調整成五萬的費用
這個氣功團體聲稱收取的這個錢叫敬師禮叫隨喜捐
這個案件刑事上反覆起訴十幾二十年 刑事無罪
但是行政法院認定是學費而非奉獻禮追稅有理
各位看官覺得
傳授氣功收取兩萬三萬五萬
是學費還是香油錢呢????
這個啥法稅改革團體其實就是希望別被追稅
就這麼簡單
只是這個氣功師勢力不小 跟紫色衣服的幾乎不相上下
之前還闖總統府想替師傅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