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議員回應車震性侵 跳針7回才認「她有上我車」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24/1321158/ 蘋果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擔任過行政院前院長長謝長廷的隨行機要,曾是蔡英文競選總
統辦公室的總指揮機要祕書,還與太陽花學運總指揮陳為廷同屬苗栗「捍苗青」成員,遭
30多歲的阮姓人妻指控,趁相約協助處理開店糾紛案,竟在他車內涉嫌強暴她,事後還傳
他慰問老人做好事的相片給阮女安撫,換取不提告。但阮女車震後7個月後看到陳在臉書
自曝婚外情還劈腿多女後,才怒告陳妨害性自主罪;最不堪的人夫,在車震後事隔1年5個
月才知「戴綠帽」,也進而對陳提出妨害婚姻告訴。
若是單純的為民服務,為何會捲入車震性侵疑雲,對方還要控告他,陳光軒下午接受電訪
時告訴《蘋果》時,連說五次「她有目的」,他指控阮女有提到一些條件希望我可以就範
,但我沒有答應她,她揚言要提訴訟,要毀滅我,我沒有辦法接受,經詢問律師,律師就
說一切交由司法處理。
記者追問他是否曾跟阮女碰面以及碰面地點,陳數度吞吞吐吐、不時語塞跳針,到第7次
才坦言:「確實曾跟阮女在我車上碰面。」陳光軒在兩案訴訟期間,都罕見地行使「緘默
權」,自己未開口辯解、或是否認阮女的指控,只聘請律師辯護,人妻控強暴部分,他全
身而退,遭綠帽夫控妨害婚姻部分一審無罪,但仍可上訴。
陳光軒告訴記者,是阮女找他要求碰面,要敘述整個事情,「議會什麼那些都是沒有的」
、「但我確實有跟她碰面,然後聽她講述這些東西...」記者打斷問:「在哪邊碰面?」
他「蛤」了一聲,之後兩度語塞跳針:「不是在議會那邊」、「不是在議會那邊」、又答
非所問稱「我有到她店裡去吃過飯」,記者再追問:「你跟她碰面談事情是在哪裡?她老
公在嗎?」陳答:「她老公不在,她說她老公在上班」、記者繼續追問「在哪裡碰面?
」 他再說「不是在議會那邊」,記者忍不住再問「方便講在哪裡嗎?」他才答:「在玉
清宮那邊」,記者:「是玉清宮哪裡?是你車上?」他最後才說: 「呃~在我車上,但
我們絕對沒有像她所說的這些事情。」
陳強調,「她對我所指控的都是不實在的,她講的都是捏造杜撰,即便上了法院、地檢署
也無法說清楚講明白,我的律師告訴我,她只憑口頭供述,欠缺積極有效的證據,律師建
議我不要做任何回應,讓她的謠言不攻自破」。至於是否會反控誣告,他表示,不會再採
取任何行動,因公務繁忙,選舉也到了,不想一天到晚出庭,不起訴處份已是還我清白,
不想再跟對方有糾葛。
陳光軒(32歲)2014年初試啼聲,在苗栗第五選區以7417票當選,擠下同黨縣黨部主委、
縣議員李貴富,當年以28歲、成為民進黨苗栗縣最年輕的縣議員,更一舉當選黨團總召,
意氣風發;隔年7月與台北黃姓妻子結婚,雖被某週刊爆料疑婚前劈腿,但他嚴正否認。
不過,2016年4月16日,陳光軒突然在臉書貼文,坦承結婚後「有過幾段非正常男女關係
,但目前都已結束!」更與妻子發生「肢體衝突」,公開向妻子及公眾等道歉,在地方引
發議論,陳光軒也親自表示,已經跟家人溝通,將坦然面對一切指教。
2016年9月中旬,阮姓越南籍外配向檢方指控,跟陳光軒原本只是臉友,2015年11月間因
夫妻開店有人鬧事,陳表示可以幫忙找到對方處理,當月13日深夜10點多,相約碰面後坐
上陳的轎車。
阮女指控,陳將車開往苗栗市玉清大橋,指著縣議會說:「這是我上班的地方, 有事情
可以到這裡找我。」後來停在附近她不熟悉的路邊,被強要求到後座,陳就強脫掉她衣物
「性侵」得逞,阮女強調擔心自身安危,不是心甘情願。她說:「他是議員,做官的人有
能力,擔心他對我不利,就沒有馬上報警。」
她說,事後陳說:「他幫忙沒有東西吃的老人,如果告他會毀了他。」她心疼那些老人,
就叫他用FB、LINE給她畫面,看他有做什麼好事,最後就答應不告他。案發不到半年,她
看到陳公開自招劈腿。她認為:「他在外面搞很多外遇,他老婆也被傷害,才知道他真的
是很可惡的議員,看到新聞才知道他真面目,我真的很傷心跟傻眼,原來他不是什麼好東
西!」才決定告他,否認跟他交往。
檢方認定,阮女看到陳男臉書PO外遇後,隔約3個月後才對陳表達不滿,而且再經過約2個
月才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事後也收下陳賠償的外套,種種歷程,不僅與一般常情相悖,
提起告訴的動機也並非無可疑之處,未認定是合意性交,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定讞。
不料,去年4月阮夫收到處分書,詢問懂法律友人後,才得知妻子跟陳曾搞「車震」,憤
而對陳提出妨害婚姻告訴。法官認定,阮女只提出LINE對話中,稱陳對她「那種亂來的事
」、「不應該做的事」,除此之外並無其他具體事證,可判斷陳招認或默認與阮女確有發
生性行為的文字回應。法官本月中旬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