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dert (555)》之銘言:
: 露營「被口交」 他因裝睡告不成性侵
: 露營活動近年深受國人喜愛。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 http://tinyurl.com/ybbf3agd
: 北市一名年約20歲的男子指控,今年他參加一場露營活動,和一名黃姓男子互動甚好,
晚
: 間大夥睡在帳篷內,黃男雙手突然不安分的撫摸他身體並親他,還低聲說:「如果你不
喜
: 歡可以告訴我。」他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裝睡,黃男竟脫他褲子幫他口交至射精,涉犯
乘
: 機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受害男子既然裝睡而沒有表達抗拒,就無法證明黃男有犯
意
: ,今將黃男不起訴。檢警調查,受害男子和黃男原本素不相識,但在露營活動上認識後
,
: 分組睡在同個帳篷內,帳篷內還有其他人。受害男子指控,他就寢後閉著眼還沒睡著,
睡
: 在旁邊的黃男突然靠近他,開始撫摸親吻他,還低聲說:「如果你不喜歡可以告訴我。
」
: 他面對突如其來的親密接觸,不知該怎麼辦,本來打算裝睡不理會,黃男卻得寸進尺,
開
: 始幫他口交至射精才罷手。隔天受害男子向營隊反映不想繼續和黃男在同一組,回家後
才
: 向父母傾訴遭欺負,父母氣得要兒子報案。但黃男到案後,供稱當時曾詢問測試對方是
否
: 願意和他發生親暱行為,對方都沒反抗,甚至故意裝睡,才以為對方默許,因此進一步
幫
: 對方口交,直到射精才去漱口,再回帳篷繼續睡。檢方認為,受害男子即便心裡有千百
個
: 不願意,卻沒有表達抗拒或阻止,也沒向他人求助,甚至坦言自己只是裝睡,那黃男根
本
: 無從得知他不願意,因此認定黃男沒違反他的意願,將黃男不起訴。
其實這個案子有問題
我看推文都是說那個男生是甲才會沒掙扎
如果他真的是甲 他就不會提告了
像我也曾在睡夢中被室友偷吹吹
不過為了不要跟室友撕破臉就默默射在他嘴裡趕緊睡覺
而且其實蠻舒服的
所以之後的好幾個晚上我也都沒有阻止他偷吹吹
直到某天晚上他幫我吹完之後竟然要把我的嘴巴撐開要我幫他吹!?
這我真的不能忍受 把他推開 怒斥責他:幹什麼!
你看 這就是標準的異性戀
我想我的經驗應該可以幫助很多對此有疑問的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