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某社會事件發生,或內部出現重大問題,
為平息民怨或解決問題,總是會擬訂一套方案,
方案中少不了的,就是具有相關證照人員的背書,
以下是兩個實際例子:
例子1.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管線機構之監造人員
取得監造人員證照的方式是經市府工務局訓練合格,
記得是先上3至5堂課,然後進行測驗,60分及格,
及格後即取得監造人員證照,工作是施工期間將照片傳回中心。
例子2.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輔導員
取得輔導員證照的方式是,先聽1至2小時的講習,
然後進行是非題及選擇題的測驗,60分及格,
工作是輔導新進人員於訓練期間的作業及考評。
一般而言,上級公文過來,有證照的直接被抓去作業,
那沒有考過,不具備證照的呢,那就無法進行配合作業,
這些工作都是額外的,也沒有任何加給或獎金,
聰明的都會選擇故意不通過,避免增加自身業務,
最後就是讓傻傻認真考過的少數人不停接案。
更弔詭的,為什麼覺得用幾堂課,一個測驗就頒發證書呢?
就只是在問題發生的時候,可以用我們有配置專業人員,
已盡可能的將問題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
經過形式訓練認證的人員,最後到實務現場,
通常就是迷迷糊糊,有問題就不能說個所以然
然後祈禱不要發生事情,事實上案件的完成跟本身根本無關,
不負責任的訓練,只是為了問題出現的前置準備和一套漂亮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