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gogcat (GOGO)》之銘言:
: 我們先來看一些的BMW的新聞
: https://i.imgur.com/yH6a5kv.png
: https://i.imgur.com/CZAjgZJ.png
: 照交通部的邏輯
: 肇事率高的車輛應該要收回某些路權
: 或是直接禁止上路不是嗎
: 請問哪時要禁止BMW上路
: 或是收回BMW的路權
我是覺得應該立法兩相對撞汽車修理金部分應該最高就是賠到兩者相等
不然BMW肇事責任70%可是往往都是窮鬼賠得比較沒道理
我單指汽修部分,至於那個身體之類的賠償金就另外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