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韓新勞基法將上路 勞工過勞上司坐牢

作者: lolic (lolic)   2018-03-23 15:48:30
※ 引述《FellForM (Fell Form)》之銘言:
: 南韓新勞基法將上路 勞工過勞上司坐牢
: 就算勞資雙方私下同意,也無法避免刑罰。
: 2018/03/19 13:59
: (台灣英文新聞/ 吳東文 綜合外電報導)南韓媒體報導,南韓的新勞基法,新增了對讓勞
: 工超時工作者,處以有期徒刑的規定,無疑是世界上最嚴格的勞基法之一。
: 南韓《朝鮮日報》,南韓新的勞基法,將在7月1日正式上路。條文加重了對違反法定工作
: 時間規定之雇主的處罰,從之前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約相當於新台幣30
: 萬元)以下罰金」,提升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金」,且就算勞資雙
: 方私下同意,也無法避免刑罰。
: 報導整理,英國、美國和法國,也有對勞動時間訂定上限,但無規定違反時的處罰;德國
: 對違反者課以行政處分;而日本則是規定,沒有給加班費時,資方才會被處罰。《朝鮮日
: 報》表示,在主要國家中,只有臺灣和南韓一樣,以刑事法規處理超時勞動問題,但臺灣
: 只有規定罰金刑,而無有期徒刑規定。
: 根據南韓新的勞基法規定,部門上司、人事管理者、甚至公司代表董事,都可能受到處罰
: 。另外,法條裏還有所謂「兩罰」條款,也就是法院可以同時對公司法人課以罰金,並將
: 相關人員處以有期徒刑。報導舉例,在員工數千人的工廠内,只要有1、2人出現超時工作
: 問題,公司高層就會接連遭受處罰。
: 對此,南韓資方團體「韓國經營者總協會」()表示,希望南韓政府,
: 可以引導勞資雙方自律改善,不應積極動用有期徒刑,處理勞資問題。
: 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3385279
在主要國家中,只有臺灣和南韓一樣,以刑事法規處理超時勞動問題
寫出來反而覺得丟臉
[新聞] 網友連署《勞基法》刑罰化 勞動部這樣回應 2018/2/28
提案網友指出,台灣勞檢成效不彰,且罰鍰過低,僅2萬到100萬元,
情節重大可罰至150萬元,對於一直不改的非法企業,並無有效遏止的作用;
提案人認為,勞基法刑罰化、大幅度提高罰鍰將有助改善我國的勞動環境。
勞動部回應,行政刑法雖可達威嚇效果,惟司法程序恐延宕過久,緩不濟急,
再者,採取立即行政裁處搭配行政監督檢查,反可達立即正義之申張。
目前《刑法》6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皆可能易科罰金,
並無「不可易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等立法例,
且不可能為任一法律創設不可易科罰金等之法律,
又《刑法》亦無所謂連續處罰的概念。
勞動部說,違反《勞基法》的雇主,如未涉有《刑法》上自由、
身體或生命法益之侵害,採用行政罰處罰尚屬允當。
又現行《勞基法》第75至77條條文,就勞工財產、身體或自由法益侵害程度,
已有《刑法》相關規範,其保護法益亦屬合宜,若要再增加以《刑法》處罰之行為,
仍須視該行為侵害法益程度。
不過提案人及與會者所提建議還是會納入未來政策研議參考。
偉哉民進黨
作者: d147258   2018-03-23 15:55:00
就只有台灣跟南韓在用,丟臉的是這兩個國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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