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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殺6至親判死恐延押 冷血男揮動食指「沒意見」
桃園男子翁仁賢前年除夕夜在家潑汽油縱火,燒死8旬父母等6位親友,本月8日被高院依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死刑,合議庭今提訊翁男審理是否再次延押,翁男竟多次冷笑揮
動右手食指與無名指表達「沒意見」,合議庭將評議後做出裁定。
翁仁賢(52歲,在押)在7名手足中排行老么,長期認為父母偏袒兄長、家人輕視他,
2016年2月7日晚間7時許,趁16位家人圍爐吃年夜飯時,將預買的20公升汽油潑灑飯廳內
外點火,造成父母、看護、兄嫂與姪子等6人死亡,5人遭火焚輕重傷。
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翁男死刑,上訴高院後,翁當庭嗆聲兄長:「聽你在放
屁!」、「你就等著我回來吧!保佑你長命百歲吧!」等語,對於晚輩枉死,他淡淡說:
「就算他們倒楣,跟我一樣!」對於父母養育之恩,翁男嗤之以鼻自稱只是「免費勞力、
奴才與奴工」。
翁男的律師團主張翁「只是潑汽油,點火,會造成怎樣的傷亡,交給老天爺決定」,也先
沒封死門窗阻擋逃生,代表翁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翁應受懲罰,「但死刑不是唯一的答
案」,並宣稱翁男翁「蠻可愛的,和他聊天很有趣」等語。
翁男家人當庭臭罵律師團:「放屁!」請求仍判翁死刑,強調:「不然他出來,就是我們
死!」受託為翁做心理衡鑑的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作證,也說翁「教化可能性不高,
再犯機率很高」。高院認定翁無悔意,本月8日仍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依職權將本
案上訴最高法院。
由於翁男羈押期限將期滿,高院今提訊翁男召開延押庭,翁男的律師主張單純涉犯殺人重
罪,不能作為羈押唯一理由,且翁男收押在看守所的停留時間已經夠長,期間表現良好、
情緒穩定,是否仍有逃亡之虞,應重新考量。
檢方指翁男犯案後曾逃亡6天,且已判死刑之人、確有逃亡之虞,應延押。翁男被法官問
到對於延押有無意見,僅以一貫冷笑加上揮動右手食指與中指代替開口回答,法官再三確
認:「這樣是代表沒有意見嗎?」翁男才拉長音說:「對~!」
法官諭知評議後裁定是否延押,翁男出庭前被記者詢問:「會不會害怕被執行死刑?」等
語,回嗆:「該換其他問題了吧!」還押時被問到若上訴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論庭,是否
會想跟鄭捷一樣出庭辯論,翁喃喃回答,不知所云。(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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